悬赏执行——何慧芳 |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30日 14:32:26 星期三 |
被执行人何慧芳,女,公民身份号码330124197109110323,汉族,临安市人,住临安市锦北街道新联村1组乌排弄71号 执行标的额:71551元。 执行依据:(2011)杭临商初字第680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何慧芳涉及原告李剑诉被告吴秋跃、何慧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被执行人何慧芳拒不履行(2011)杭临商初字第68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且下落不明,故悬赏执行。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线索举报,并根据举报内容和实际执行到位情况,给予100-500元人民币的奖励;如申请执行人另有奖励承诺的,法院将促成兑现。 被执行人若自动履行了全部债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可申请本院及时删除其信息;若有财产而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根据情节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571-6108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