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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出台涉中小微企业案件差异化处理与服务实施意见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2年10月25日 14:35:47 星期四

    为妥善应对涉中小微企业纠纷高发态势,为辖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10月9日,市法院出台《关于对涉中小微企业案件差异化处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差异化处置原则。按照“依法合规、利益平衡、调解优先、统筹协调”原则,区分涉案中小微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差异化的司法处置及服务措施,合理把握公司自治与司法介入的平衡,增强司法工作与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及市场需求的契合度。

    二是细化差异化处置举措。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运转正常,只是一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力求采用柔性司法手段,引导申请人采取合理保全方式,采取执行担保、分期分批履行、债权转股权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对于转移财产恶意逃避债务的企业,或因资金链断裂、企业主外逃等引发群体性纠纷等情形,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对经营困难已濒临破产边缘但具有重组可能的被执行企业,适当给企业放宽一定时间来调整经营战略、重组资产。对不符合产业发展导向、长期经营亏损以及其他挽救无望的中小微企业,符合破产条件的,及时推动破产清算。

    三是完善差异化处置机制。完善涉企信息专报制度,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联等组织的沟通联系,关注行业发展动向,及时发布中小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和司法建议。建立涉企纠纷专案组制度,对集中爆发、融资金额巨大、涉及面广的中小微企业系列纠纷,适时成立专案组,统筹协调办理相关案件。健全涉企大标的案件内部监管机制,对于标的额为500万元以上的涉企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由分管领导担任审判长。案件审(执)结后五日内承办部门还应及时填写大标的案件廉政工作情况登记表,连同裁判文书送监察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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