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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门”后 新娘很少回家 为讨彩礼 新郎诉诸法庭

作者:杜丽云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3年11月13日 16:01:27 星期三

今年7月,市法院受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所幸,“一波三折”之后,该案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一字之差,重新起诉

小李与小红经人介绍相识,短暂的恋爱之后,双方就开始筹办婚礼。两家人经过复杂的婚嫁程序,终于完成了世俗的结婚仪式。按理,正常的家庭生活就此开始,但是,两人至今也没有领取结婚证。小李及其父母称,新娘小红在结婚第二天“回门”之后,就很少回新家,因此以小红不愿与其共同生活为由,将小红及其母亲告上法庭,要求退还之前给付的彩礼。

但开庭时,当所有人到场后,被告代理人提出,起诉书上第二被告的名字有一个字写错了,属于主体错误。原告代理人只得申请撤诉,并重新起诉。承办法官见双方当事人都在场,就利用这个机会开始调解,但是一个上午的努力并没有解开双方的心结。

重新起诉之后,原告方做了充足的准备,将参与婚礼筹备的人员都申请到庭作证。而被告这边,除了代理律师和小红,其母亲却以种种理由不到庭参加诉讼。在法庭调查时,法官几次向小红核实彩礼数额,小红却一问三不知,称都是其母亲经手的。此案除证人证言外,几乎没有其他的证据,而证人又多与原告方有利害关系。庭审程序虽然走完,但是被告方到底收了多少礼金始终不能有一个确切结果。

复杂婚嫁习俗难倒法官

小李和小红的婚礼严格按照当地的婚嫁习俗操办,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都提到了订亲、定日、娶亲等几个重要的习俗环节,而承办法官是外地人,对于本地婚嫁习俗缺乏了解。为了能够查明本案事实,承办法官几度下乡调查,向当地群众了解操办婚礼的具体细节以及彩礼给付的一般情况,通过多次的调查走访,终于大致了解了当地婚嫁习俗,对于该案的处理也有了一定的思路。

赠与物返还再起争议

第二次开庭,小红之母终于出庭,彩礼收取的问题也得到了核实。经调解,双方对于彩礼返还问题也达成了初步意向。但是正当法官准备确定调解方案时,原告方提出,两人恋爱期间,小李曾送给小红一辆电瓶车,要求处理。原告方要求被告方折价或是另买新的返还,而被告只同意原物返还。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原告终于同意被告只返还原物,但是对于小红主动归还还是小李自取又起了分歧。为了避免双方再起冲突,承办法官只好建议小红将车骑到村主任的家里,再由小李去村主任家提取,这一方案得到了原被告双方的赞同。

至此,小李与小红的夫妻缘分虽不能继续,但双方就彩礼返还问题的和解,终究让这场纠纷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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