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况 统计数据 新闻中心 审判动态 执行信息 法庭聚焦 法院文化
欢迎访问临安人民法院网站: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工作报告 > 工作报告

2008年临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3年11月28日 10:57:20 星期四

临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______2009年2月13日在临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临安市人民法院院长 何 敏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临安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八年工作情况

2008年,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认真贯彻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关注涉案民生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能力建设,依法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526件,办结6299件,分别比上年上升7.7%和6.7%,结案率96.5%,案件质量位于杭州地区基层法院前列。一、着眼大局,强化职能,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______围绕“平安临安”,进一步强化维稳职能以维护稳定为首要责任,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受理一审刑事案件481件,审结479件,同比较上年均上升5%,判决88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4人。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审结抢夺、抢劫、盗窃等“两抢一盗”及故意伤害犯罪案件212件353人;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渎职等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18件25人;审结销售伪劣商品、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4件48人。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结姜某某等七人侵犯上市公司商业秘密、破坏生产经营案,保护了企业知识产权。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及刑事自诉案件41件59人,工作中坚持调解优先,注重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收到了被告人服罪愿赔、被害人获赔息诉的良好效果。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对151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依法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3件。 ______围绕“和谐临安”,进一步强化调节职能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162件,审结4046件,结案率97.2%。服务新农村建设,精心审理涉农案件,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宅基地纠纷等案件122件。继续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促进家庭和谐,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等案件620件。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意识,着力通过司法手段调节经济运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又好又快发展。在宏观经济放缓的大背景下,及时审理好借款合同等金融类纠纷案件320件,涉案金额1.16亿元。妥善处理好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诉讼纠纷,审结以本市工商企业为被告的商事案件896件,涉案金额5.02亿元。慎重审理各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防范和杜绝借诉讼手段牟取不当利益的虚假诉讼行为,如对14起涉嫌提供赌资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法收缴非法所得,并将有关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继续贯彻“调判结合”原则,加大诉讼调解力度,高效处理民商纠纷。全年调解和撤诉结案2642件,调解撤诉率65.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81.6%,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4天。 ______围绕“法治临安”,进一步强化保障职能按照“监督维护并重,优化内部环境,裁判和解相济,力求官了民了”的要求,慎重审理好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政案件。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1件,审查涉及土管、城建、计生等部门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5件。注重树立和谐审判理念,积极探索行政协调和解机制,以原告主动撤诉或在行政主体改变行政行为后撤诉的案件6件,占28.6%。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交流,协助多家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执法理论与实务”培训,及时分析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司法建议,推进依法行政。继续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809件,执结1704件,有效执结率72.89%,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57亿元。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推动成立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执行环境。全面实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用活用足执行新举措,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拒绝报告或不如实报告财产、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进行重点排查。依法规范执行,严格执行案件报结、送检制度,杜绝案件超期执行。实行重大疑难案件执行听证制,由院局领导亲自参加听证、合议。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加强执行协助工作的有关规定,提高了执行工作寻人找物的能力。加大执行威慑力度,运用悬赏执行、曝光执行等措施,营造舆论声势,压缩被执行人社会活动空间。先后组织实施了七次时间跨度较长、规模较大的集中执行行动,同时加大了夜间执行、假日执行的工作力度。尤其是在9月下旬的季节性收获期间内连续两周开展了五次夜间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46人,拘留23人,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90余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1月中旬,开始了为期8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目前活动正在重点实施阶段。二、突出重点,保障发展,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______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结合我市“项目推进年”和“环境建设年”活动,把强化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作为重要抓手,制定了《关于开展“服务项目推进优化司法环境”活动的实施意见》,针对民生保障、创业创新司法需求高的区域开展了系列活动。先后四次由院长带队专题走访了本市有关乡镇(街道)、村,主要就当前我市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建设过程中矛盾较为突出、农民最为关心的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等问题进行调研,同时深入了解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对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以及严重干扰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重点排查,在此基础上向有关单位提出了司法建议。 ______积极开展法制教育。积极发挥审判机关法律知识和案例资源相对丰富的优势,组织女法官开展了以“关爱妇女儿童”为主题的送法进基层活动。昌化法庭针对辖区金融案件执行的问题,与市信用联社、昌城信用社等进行探讨,对金融企业涉农放贷规范化操作提出了建议。於潜法庭积极开展“庭校共建”活动,邀请学生参观法庭、旁听庭审,深入学校开展普法教育,受到辖区学校师生欢迎。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宣传月”活动,以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扩大了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 ______实施“润苗工程”。积极发挥我院“青少年维权岗”作用,开展了保护青少年“润苗工程”活动,主要包括青年法官送法行动,青少年维权专项审判(执行)活动, “2+1”爱心帮教活动,启动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监督协调机制,实行青少年犯罪动态管理。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1件,判处未成年罪犯67人,分别比前一年下降6.3%和8.3%。 ______加强指导人民调解。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处理机制,在立案接待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由市司法局选派调解骨干常驻法院参与调解工作。一年来,共接受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各类民事纠纷45件,调解成功27件,涉案标的金额43.7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果。 ______认真解决群众诉求。以落实北京奥运会安保维稳任务为抓手,继续高度重视涉诉信访问题,贯彻“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访工作原则,扎实做好立案导诉、信访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院法律咨询246批315人次,信访70批128人次,接收群众来信66件次。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积极开展“院长大接访”,全年院长接待21批51人次。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和帮扶力度,对75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22.35万元;依靠党委政府的关心与支持,切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18件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款19.6万元,解决了当事人实际困难。三、夯实基础,讲求实效,继续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______遵循“创优环境”,争取各界支持。积极争取市委的重视和支持,在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文件和省委《实施意见》下发后,市法院会同市检察院向临安市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市委高度重视,出台了贯彻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法院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继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市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今年以来,先后三次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定向视察法院工作、参与集中执行行动、旁听案件庭审,增强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公众参与案件的互动性。继续做好人民陪审员各项工作,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落实“同审同权”原则,采取多种措施保证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接受技能培训,试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进一步拓宽陪审职能。一年来,全市42名人民陪审员共陪审案件451件,参审率100%,参与执行16件,有效执结9件。 ______遵循“质效并重”,优化审判管理。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对审判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使审判工作数据与上级法院联网,推进建立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加大办案网上跟踪、动态监督力度,杜绝案件超审(执)限情况的发生,实现了审判管理的实时化、透明化。针对商事案件上升的态势,增强商事审判力量配备,注重提高当庭履行率,减少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比例。调整执行工作机制,改变基层法庭执行案件以往自行立案办理的模式,实行执行案件“法庭受理、院执行局统管、执行人员轮岗常驻法庭”的工作模式,着力解决基层执行力量不足、效率不高的问题。案件管辖权下放后,全年受理涉案金额200万以上案件73件,办结61件。工作中,对涉案金额500万元以上大标的案件一律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加强对大标的案件可能引发的系列串案进行分析预判,强化调解,促使案件快速妥善处理。自去年7月份以来,全院办案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存案工作量持续六个月下降,位于全省法院中上游水平。2008年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仅为6件,占全部审结案件数的1.3‰。 ______遵循“基层优先”,加强基础建设。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把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建设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及时为於潜、昌化法庭更新了办案车辆,继续实行机关部门与法庭轮岗交流,引导新进大学生、初任法官到基层锻炼,改善人民法庭的装备水平和人员结构。在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昌化法庭维修改造工程已审定立项,基层办公条件将进一步改善,为该庭争创“省级模范五好法庭”打下了基础。四、狠抓管理,勤抓教育,着力打造过硬素质队伍 ______完善队伍管理模式,继续完善队伍结构。首次采取差额的办法开展选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工作,3名同志被选为助理审判员,2名同志被选为审判员。对部分缺额中层副职岗位实行竞争上岗,14名一般干警报名竞争4个中层岗位,3名符合条件的干警脱颖而出。健全和完善《法官业绩考评档案》,更好地发挥业绩考评对法官的激励导向作用。开展中层干部执行力建设,建立中层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对其任期业绩目标实行动态跟踪、年度考核,进一步调动了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______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护短、不偏袒,更加注重从内部查找漏洞,强化对法院领导干部的监督以及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人财物管理使用的监督,重点抓好案件督查工作,加大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力度。2008年,三名干警因不文明执行分别被通报批评或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名干警因违反财务纪律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______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巩固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行动等主题活动;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开展“建人民信任的法院、做群众放心的法官”主题教育活动,着力通过活动进一步统一全体法院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着眼自身找差距,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和案件审判、执行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受到上级法院、市有关部门的肯定和好评,获得了“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及杭州市级“商事审判先进法院”、“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与此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市法院工作离党的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法官思想观念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大局意识、中心意识不够强,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少数干警宗旨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对待群众和当事人态度生硬、方法简单。三是人民群众关心的执行难问题尚不能在短期内根本解决。同时,法院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一是随着改革的深入,案件级别管辖权的下放,矛盾纠纷的大批量、多类型、复合化特征加剧,平衡利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难度加大。二是司法环境尚需改善。司法权威尚未获得人们的普遍尊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扰乱诉讼秩序甚至暴力抗法等现象仍有发生。对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二○○九年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之年,是我市加快构建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全面应对金融危机实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2009年法院工作,更具有特殊重大的意义。我们的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保增长、促转型、求和谐、增活力、固保障”的工作重心,积极参与“平安临安”、“法治临安”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力求案结事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廉洁司法,拓展司法服务途径,为建设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紧紧围绕大局,保障经济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关于“工业强市”、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我市重点经济领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密切关注因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破产倒闭、劳动争议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执行不能等问题,研究采取稳妥慎重的处理办法。二要继续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制裁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正确把握当前形势下合法借贷、不违法借贷与非法集资、借贷的区别。正确处理刑、民交叉的问题,防止因机械执法扩大打击面,影响企业的经营和经济发展大局。三要高度重视经济下行中的企业稳定工作,依法、妥善处理企业借贷、经营方面的法律问题。对于金融类、涉企业债务类、劳动争议类诉讼案件,慎用强制措施。工作中,要依法采用调解、和解和司法重整等法律调节手段支持涉诉企业经营与发展,争取做到“三个尽可能”,即:尽可能维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尽可能减少有挽救希望企业的关门倒闭,尽可能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增加核心竞争力。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主动、有效地为“三农”工作做好司法服务,特别是要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贴近农民群众的优势,依法审理好各类涉农案件,确保良好的办案效果。(二)高效发挥职能,维护和谐稳定。切实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的工作,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在审判工作中,进一步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运用政策的感召力教育、分化和瓦解犯罪分子。对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案件,尽量采用调解的手段促使达成协议。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特别是对劳资、债务、合同等纠纷,要更加注重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考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争取双赢或多赢局面。进一步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管理关系的和谐。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把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作为当前执行工作重点,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执行措施,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各项既定任务目标。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工商、房产、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合作,有效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限制融资等措施,拓展对被执行人的限制范围和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与配合,加大运用刑罚手段打击拒执行为的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在信访工作中,进一步健全完善涉诉信访化解机制,认真执行群众初次来访接待处理机制,提高初信初访处理的满意率。下大力气努力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复信访案件。建立中层干部赴市信访局轮流接访制度,深化中层干部、资深法官窗口研判工作。要依靠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做好对涉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化解各类涉诉信访矛盾,满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三)坚持司法为民,争创人民满意。切实把人民群众的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积极发挥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的主导作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案件当事人的诉讼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努力实现上诉少、申请再审少、申诉少、非正常上访少和申请强制执行少的目标。要坚持“对内抓管理,对外抓服务”,拓宽司法服务渠道,丰富司法服务手段,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适时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加强与机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平安创建,最大限度地实现纠纷少、发案少、诉讼少的目标。(四)狠抓队伍建设,树立优良形象。始终坚持“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战略思路,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提升领导干部政治思想素质、领导能力和司法专业水平。继续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大兴苦干之风、学习之风、文明之风和廉洁之风。围绕建设服务型法院,推进法院作风建设,继续加强文明创建工作,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围绕建设学习型法院,区分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实行分类培训,把学习、培训、考核结合起来,提高学习培训效果。不断创造条件,架设平台,培养年轻业务骨干,努力造就一支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队伍。围绕建设廉洁型法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五)畅通监督渠道,推动科学发展。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坚持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通报法院工作重大事项、征求对法院工作意见和建议等,强化、健全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制度。认真办理、及时回复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交办案件和咨询案件,实现接受人大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继续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广开言路,积极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等广泛的社会监督。如拓展审判公开的方式和渠道,实行“法庭开放日”,让司法亲近群众;借助现代科技手段,针对某些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法治热点问题,加大宣传力度,与宣传部门配合,尝试开展网络庭审直播工作等。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在市人大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工作任务,不断解放思想,准确把握形势,进一步振奋精神,树高标杆,定准目标,锐意进取,扎实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为推进我市构建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做出新的贡献!

附: 《临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仅供参考)

1、“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报告第1、10页): 2007年岁末,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特别提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2008年6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明确人民法院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各项工作的与时俱进,必须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 2、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政策(报告第3页):是人民法院确立的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原则,体现了民事司法手段与目标的和谐统一,具体表述为:“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十六字原则。 3、非诉执行案件(报告第3页):包括非诉行政执行和仲裁裁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是指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 4、有效执结(报告第3页):是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单方放弃部分债权后执结的案件。年度内有效执结案件数量与执结案件总数之比,即为有效执结率。 5、执行听证(报告第4页):指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为查明事实、解决争议,召集听证当事人,参照民事诉讼中开庭的程序,当庭听取当事人陈述,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并依据听证所查明的事实及确定的证据作出相应处理的执行活动。对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的申请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等重大事项,一般应当公开听证审查;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没有必要听证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审查。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终结执行的,应当公开听证,但申请执行人没有异议的除外。 6、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报告第4页):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全国各级法院积累了一批执行积案。根据吴邦国委员长、周永康书记对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全国性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前后时间安排11个月,实施时间为8个月。中央政法委要求通过活动达到的三个目标:一是所有200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的案件全部执结;二是大幅度减少执行信访案件数量;三是探索建立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7、“2+1”爱心帮教工作(报告第5页):是市法院以“关爱未成年人”为主题的“润苗工程”的一项活动,主要指在对未成年罪犯帮教过程中,实行由一名法官、一名相关单位干部组成帮教小组,以结对的方式对未成年罪犯开展心理疏导、权益维护、助学助困等活动。 8、司法救助制度(报告第6页):是指申请执行人因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生活极其困难,或无力承担家庭急需开支的医药费等费用,在穷尽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不能有效执行的案件,由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审查,提出意见,提交市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同意后,向其发放一定数额救助金的制度。 9、人民陪审员“同审同权”原则(报告第6页):人民陪审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法定的任命程序,依法参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普通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在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过程中,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利。如: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必要时,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10、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报告第6页):是指人民法院为客观、公正评价审判工作,加强审判管理,强化监督,提高审判质量建立的对案件质量进行全面评估的体系。通过案件质量评估体系,能够确立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的量化标准,建立人民法院内部全新的动态监督体制和科学化审判管理,能够分析影响审判质量的各种因素,从而为法院审判决策和管理提供完整、详细的参考依据,推动法院审判质量的全面提高。 11、案件管辖权下放(报告第7、9页):2008年12月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民事和商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对全省各级法院相应的管辖权作了调整,这是继2008年2月1日调整后的又一次大幅调整。从2009年1月1日起,全省法院第一审民事和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将作出新的调整,市法院管辖争议标的金额上限将从3000万元调整至5000万元。

首页 法院概况 统计数据 新闻中心 审判动态 执行信息 法庭聚焦 法院文化
主办: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Copy ©right 2011-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临安新闻网 浙ICP备05078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