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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临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3年11月28日 10:57:20 星期四

临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34在临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临安市人民法院院长 何 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安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院办案压力最大的一年,也是依法保障发展、民生、稳定的司法能力经受重大考验的一年。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重心,围绕公正高效廉洁审判,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518件,办结7474件,同比分别上升18.19%和18.64%。在收案持续高位攀升的情况下,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继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保持了良好运行态势。

一、强化能动司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影响,更新司法理念,强化司法的能动性,自觉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这一要务,调整审判工作重心。2009年,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各类纠纷在司法领域的反映有了新变化,金融类、涉企债务类等商事纠纷案件大幅上升,全年收案同比增长37.62%。面对这一态势,我院紧紧围绕全市“保增长、调结构”的经济工作任务,调整工作布局,把是否有利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指导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政策思想,出台《运用司法职能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20条实施意见》和《开展“贯彻五项司法、助力企业发展”活动的实施意见》两项指导性文件,统一干警思想,全力保障中央、省、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紧紧围绕把握司法应对的主动权,加强预警延伸服务。改变以往相对被动的工作模式,完善预警机制,对一些重大经济诉讼及时发出信息预警,增强对重点案件的敏感性,加强形势研判。将法律服务延伸扩展至诉前、判后的各个环节。对一些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经济领域,推进与有关部门联合机制的建设,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矛盾纠纷进入或可能进入诉讼的信息。对涉及我市重点工程可能引发诉讼的纠纷,以及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企纠纷,及时介入提供法律服务;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对于在审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或需要提请注意的问题,及时在判后发出司法建议,促进有关单位改进工作。

紧紧围绕助力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妥善办理商事案件。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依法保障扶持我市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年共审结各类商事纠纷案件2383件,同比增长43.21%,结案标的额4.26亿元;办结涉企类审理和执行案件2785件,同比增长22.04%。积极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加强立、审、执联动,积极为涉诉企业提供诉讼便利,努力避免涉诉企业因诉讼活动影响生产经营。对于因金融风暴而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立足“三个尽可能”,充分发挥调解、和解、司法重整的功能,积极引导包括银行和职工在内的各方主体共渡难关,依法保护企业发展能力。严肃查处诉讼违法行为,对于利用诉讼逃废债务、伪造证据、虚假诉讼、追索赌债等行为,进一步加大审查和处罚力度,努力规范诉讼秩序和经济秩序。

二、推进矛盾化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紧紧围绕矛盾化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以公正的裁判、和谐的手段,实现纠纷的妥当解决。

充分运用“宽”“严”两手,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握好“宽”、“严”的重点和幅度,坚持预防与打击、教育与惩治相结合。共审结刑事案件506件,同比上升5.64%,判处被告人864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1人。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对罪行较轻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全年共判处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214人。针对我市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依法严惩“两抢”一盗、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285件,判处被告人465人。针对我市社会秩序管理的新情况,依法加大交通肇事、赌博犯罪的制裁力度,共审结此类案件98件,判处被告人195人,监禁刑适用率比上年上升12.16个百分点。针对我市经济秩序维护的需要,依法惩处诈骗、非法传销、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9件,判处被告人21人。其中,侵犯鑫富药业的商业秘密案件涉及浙、鲁两地企业的核心利益,我院的判决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的肯定。针对我市人民群众对公务廉洁的新期盼,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8件,判处被告人10人,依法审判了建设局原党委副书记郭美宝受贿案、市信用联社原理事长姜强受贿案等一批在我市有较大影响的案件。针对我市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在认真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矫正工作,进一步开展“润苗工程”,努力做好犯罪预防和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件,判处未成年被告人56人,同比下降22%

充分发挥调解功能,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统筹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等多种方式,抓好全程、全员调解,努力从根本上平息纠纷。特别是对宏观经济影响下发生的劳资、债务纠纷,更加注重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尽量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努力实现互利共赢和案结事了。对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作出判决。共审结各类民事纠纷案件2230件,在司法难度加大、工作任务加重的背景下,调解撤诉率仍然达到了72.65%。在妥善审理案件的同时,加强诉调衔接,主动融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20099月,杭州市在临安召开现场会,充分肯定了我院和市总工会推出的法院委托工会调解劳动纠纷工作机制,并在杭州市推广实施。

充分运用协调机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坚持监督、维护、协调有机统一的行政审判原则,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延伸拓展协调空间,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管理关系和谐。全年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1件,其中经协调后原告撤诉5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5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1件。努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认真分析行政执法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法官授课、司法建议、与政府部门建立例会制度等形式,进一步推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更好地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三、重视涉案民生,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坚持贯彻司法为民要求,创新服务方式,加大为民力度,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权益问题。

立足保障民生,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将加强执行工作作为保障民生的着力点。共办结各类执行案件2269件,实际执行率65.5%,执行到位标的额1.89亿元。在执行中,用足、用好各类执行措施,努力提升执行效果,共实施司法拘留103人次,限制出境3人次。贯彻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部署,积极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逐案建立并落实“五定一包”清理积案责任制,加大执行力度。期间共开展夜间集中执行活动12次,累计清理2007年底前受理的执行积案365件,其中有财产积案45件,圆满完成了预期目标。进一步深化执行机制建设,通过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查配合,加强执行联动;通过限制高消费、借助媒体曝光、与银行合作建立诚信档案等措施,加强执行威慑;通过依法打击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抗法行为,优化执行环境;通过加强监督制约、进一步改善执行条件,加强执行保障。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初步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

注重便民利民,完善落实“三项承诺”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工作细节,进一步落实为民举措。完善便民诉讼机制,积极推行立案接待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告知,完善远程立案、预约办案等工作举措,加强诉讼引导。加大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困难当事人的诉讼难题,全年共对121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81050元,向63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9.7万元。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在立案庭设置速裁组,将简易民商事案件交由速裁法官依法采用简便方式快速处理,减少案件流转环节,方便当事人化解简易纠纷。全年民商案件中,简易程序适用率87.17%,以速裁方式结案538件,平均结案时间16天,其中立案当天办结162件。积极回应基层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於潜、昌化两人民法庭坚持贯彻最高法院“两便原则”,分别在横路、岛石等偏远 乡镇设立固定的巡回审判点,选择典型案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便利群众诉讼,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共开展巡回审判31次;为方便受害人维权,在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设立“交通法庭”,现场快速调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全年“交通法庭”共调解结案244件,自动履行率达97.95%

注重权益保护,稳妥处理民生案件。对于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山林承包、土地补偿费纠纷等涉及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生案件,在维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民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支持政府开展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农村、农业健康发展,共审结此类案件76件。对于劳动报酬、赡养、扶养、抚育等人民群众直接相关的民生案件,积极开通诉讼维权“绿色通道”,注重调解,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共办结此类案件421件。对于涉及医疗、住房、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征地拆迁等社会敏感性强、群众普遍关注的其他民生案件,注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慎重审理,共审结此类案件738件。

坚持稳定为先,全力化解涉诉信访。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判后释疑,及时排查案件情况和涉诉舆情,加强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严格贯彻初信初访责任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扎实开展院长接访活动,真诚倾听群众呼声。全年共接待群众来院来访70101人次,收到转办及群众来信52件,信访总数同比下降10%。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加强重信重访的工作力度,狠抓信访责任落实,着力化解信访纠纷。通过努力工作,13件信访老案得以化解。

四、立足公正高效,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紧紧围绕促进公正高效和廉洁审判,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廉政作风建设。牢牢把握廉政建设责任制“龙头”不动摇,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和审判权、执行权运行重心不放松,注重警示教育和专项教育相结合,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动真格不护短。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通过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等形式,坦诚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廉政反馈意见,充分发挥部门廉政监察员的实时监督功能,及时落实整改意见,强化惩戒措施;隆重举行陪审员暨法官授职典礼,激发法官、陪审员的职业尊荣感,促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对照浙江“法官职业四要”,注重司法礼仪,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升作风效能。

注重以人为本,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提升队伍的政治思想水平和服务大局的能力。继续实行中层岗位缺额竞争上岗,认真落实中层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努力提升中层干部履行一岗双职的能力。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强化业务培训,重视理论调研,努力提升干警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加强岗位交流,继续推行年轻干警到基层法庭、优秀法官到信访等部门挂职锻练工作,丰富经验阅历,努力提升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重视人民陪审员的队伍建设,完成18名陪审员的增选工作,强化培训、管理,努力提升陪审员队伍参与审判工作的能力。

强化科学管理,加强质效机制建设。完善、量化岗位考核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综合考评办法》,把是否提高司法效率、是否实现案结事了作为考评法官的重要依据,将存案工作量、结案率、实际执行率、案件瑕疵率、二审改发率等26项指标纳入岗位考核,建立“精细化”的审判管理模式。同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加大办案的网上跟踪和动态监督力度,严格审限规定,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努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年审结案件中,案件瑕疵率0.27%,生效裁判息诉率99.75%,案件质量名列全省法院前茅;各类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同比下降10天,其中执行案件同比下降13天。

提升科技含量,稳步推进两庭建设。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重视支持下,两庭建设继续推进,科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顺利完成了昌化法庭办公楼的二次装修改造,改善了基层法庭办公条件。数字法庭建设完成阶段性目标,初步实现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远程视频观摩和网上庭审直播等综合功能。加强信息技术在办案和审判执行管理、司法政务管理、队伍管理、为民服务等方面的开发应用,实现系统整合和资源共享,信息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五、增强司法透明,加强改进法院工作

增强接受监督意识,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各界监督之下,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加强报告联系,自觉接受各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的监督,积极主动报告工作,贯彻执行相关决议,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全年共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3次,年初“两会”期间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及各类交办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联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旁听和参与集中执行,定期通报法院工作。共刊发《代表委员情况通报》4期,通报工作信息23项。认真开展代表、委员涉案通报制度,对于代表、委员涉及诉讼、执行的情况,及时向人大、政协汇报,促进代表、委员带头履行法律义务,维护代表、委员良好形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建立检察长列席本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全年检察长列席会议2次;认真审理抗诉案件,全年我院共审理抗诉案件11件,其中驳回抗诉、维持原判9件,另外2件尚在审理中。

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强化审判权、执行权的“阳光”运作,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判决理由及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和办案纪律公开,将释明告知和释法解疑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通过开展法庭开放日、网络直播庭审、院长对话网民等活动,创新“阳光”载体,增进群众对司法的了解

各位代表,我院2009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多项荣誉,部门和干警受到临安市级以上表彰28次。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的有效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一直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回顾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审判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要求还没完全落实到各个环节,有的法官大局意识还不够强,个别案件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随着矛盾纠纷大批量、多类型、复合化特征的加剧,司法的难度日益加大,审判工作任务日益繁重,有的法官出现了畏难消极情绪,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扰乱诉讼秩序、借助网络媒体炒作个案,甚至暴力抗法等现象时有发生,再加上有的法官司法水平还不够高,少数法官工作作风还不够实,业外活动约束不够严,影响了法院的司法形象和公信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争取党政各方支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0年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能力,深化审判管理机制创新,加强廉政建设,改进司法作风,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实现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建设新跨越创造和谐稳定、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保障发展、维护稳定为要务,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能力。高度关注我市经济形势变化,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妥善办理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发生的各类案件,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和转型发展,密切关注和依法支持农村建设用地、林地流转的改革创新举措。高度关注我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发展和要求,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和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工作,加大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力度,减少社会对抗;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协调机制的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发布工作,推动完善和创新社会管理。高度关注我市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盼,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坚持把矛盾化解作为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完善诉调衔接机制,注重从根本上化解纠纷,认真总结清理执行积案的有效经验,继续破解执行难题,促进涉案民生持续改善。

二是以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始终把加强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以加强党建工作带动队伍建设。贯彻公正、廉洁、为民要求,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突出抓好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先进示范教育、案例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加强重点岗位、环节不廉行为的预防和惩治,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法官群众观念,健全完善联系群众制度,增强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

三是以创新管理、提升效能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司法行为。要在完善审判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依托全省法院办案质量效率评估数据平台,加强对审判工作的动态分析和管理。要在完善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建立网站、加强审判信息上网等措施,不断拓展审判公开渠道;继续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培训、管理、选任工作,充分发挥其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要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的相互协调和衔接,探索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完善落实执行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解决执行难题。要在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和办案人员责任,落实依法纠错原则,落实信访案件终结规定,树立正确导向,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

四是以面向基层、夯实基础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继续抓好岗位培训和交流,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鼓励法官的争先创优意识,着力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坚持科技强院,加强局域网和广域网建设,继续推进以数字法庭建设为重点的信息化工作;积极争取支持,进一步加强办公车辆等后勤保障,推进人民法庭工作;认真研究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加强法官职业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实现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建设新跨越做出新的贡献!

附:

《临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报告第111页)2007年岁末,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特别提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20086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明确人民法院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各项工作的与时俱进,必须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

2.“三个尽可能”(报告3):指尽可能维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尽可能减少有挽救希望企业的关门倒闭,尽可能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增加核心竞争力。

3.润苗工程(报告4:是市法院开展的以“关爱未成年人”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包括开展青年法官送法行动、开展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开展“2+1爱心帮教活动、建立并启动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监督协调机制、实行青少年犯罪动态管理等活动。

4.诉调衔接(报告411:是指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程序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作用,将化解纠纷的防线前移,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5.实际执行率(报告58):省法院办案质量效率评估数据的一种。是指报告期执行案件以强制执行、自动履行及和解方式执结的案件数占报告期执行结案数的比例。

6.清理执行积案(报告5):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全国各级法院积累了一批执行积案。根据吴邦国同志、周永康同志对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从20088月开始,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部署开展了全国性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央政法委要求通过活动达到三个目标:一是所有20071231日前受理的有财产的案件基本执结;二是大幅度减少执行信访案件数量;三是探索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7.“五定一包”清理积案责任制(报告5:是指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以及重点案件院领导包案。

8.“三项承诺”(报告62006年初,浙江省高院向社会郑重推出“三项承诺”,以杜绝群众打官司难、司法不公、执行不公、不力。“三项承诺”的内容是: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

9.“交通法庭”(报告第6页):系市法院根据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市交警部门的工作场所设立的巡回审判点,并非一正式审判机构,其目的是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快速化解纠纷。

10.“五个严禁”(报告720091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五个严禁”,其内容直指人民法院全体工作人员极易产生腐败的主要环节,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提高司法公信的新要求、新期待。“五个严禁”内容包括:严禁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交往;严禁插手过问非自己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秘密。

11.浙江“法官职业四要”(报告82009年初,省高院齐奇院长在省法院首次法官授职典礼上发表致辞时提出了浙江法官职业四要。其内容为:“处事要严谨、讲话要亲和、办案要公正、为人要清廉

12.存案工作量、案件瑕疵率、二审改发率(报告8存案工作量是指报告期未结案数,除以报告月前12个月结案数均值,测算所需的工作时间。案件瑕疵率是指报告期上诉、申诉案件因程序和实体瑕疵被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数占全部审结案件数的比例。二审改发率是指报告期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数占上诉案件的比例。

13.生效裁判息诉率(报告8是指报告期没有对生效裁判提起申诉的案件数占全部审结案件数的比例。

14.数字法庭(报告913:是指围绕法庭开庭审判,利用计算机网络、AV集成、多媒体、数据库等先进技术和产品,为法官、书记员和双方当事人等参与诉讼提供辅助支持,为法庭举证示证提供多种展示平台,为完整、详实记录庭审全过程提供多种记录手段,为法官开庭审判提供方便、快捷的集中控制功能,从而达到听得清楚、看得明白、记得完整、用得方便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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