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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临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4年03月11日 10:57:00 星期二

临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34在临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临安市人民法院院长 毛煜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安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保障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在化解矛盾、司法为民、服务发展、自身建设上,谋求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1581件,办结11450件,同比分别上升2.5%6.4%。简易程序适用率、民事调撤率、民事行政服判息诉率、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等多项质效数据继续位列杭州基层法院前茅。

一、立足办案第一要务,公正司法促和谐稳定

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95件,判处罪犯116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5人。审结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6991人;审结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财产犯罪案件326435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216人。审慎判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47,判处“天津天狮”传销组织非法拘禁罪案件28128人。对224名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犯等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判处缓刑。为134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努力促进控辩平等。

调判结合,有效化解民商纠纷。审结民商事案5799件,诉讼标的13.2亿元。对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案件,注重案结事了,修复人际关系;对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注重利益平衡,减少社会冲突;对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案件,注重规范秩序,引导市场发展。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影响较大的敏感纠纷,实行诉前登记制度,加大与市总工会、人民调解中心的委托调解力度,整体性解决纠纷。

监督支持,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3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9件,其中,以协调方式处理25件。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商行政处罚等行政非诉审查案件,拓展沟通渠道,加强情理疏导;对房屋拆迁、工伤认定等引发的行政争议,注重行民结合,彻底化解矛盾加强对依法行政的法律指导,发布“房屋拆迁非诉审查”白皮书,编印《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工作16问》。召开府院联席会议,通过座谈交流、应邀授课等形式,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多措并举,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办结执行案件4275件,同比上升30.4%。探索实行执前督促制度,深化“点对点”查控机制建设。强化执行威慑,向组织、纪检等部门通报涉公职人员案件7127人,对5082名基层组织换届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加强劳动工资、抚养赡养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执结劳资纠纷案件12批,发放劳动工资800万元。开展“夏日风暴”、“收网2013”等集中执行活动22次,形成打击和震慑“老赖”的浓厚氛围。全年司法拘留122人,制裁违法率位列全省法院第6位,缓刑考验期间的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撤销缓刑,方某某等人妨害公务案入选浙江法院打击抗拒执行犯罪十大案例。

二、践行为民第一宗旨,民本司法促群众满意

强化诉讼便民利民。坚持“两便”原则,实行法庭办理执行案件,降低诉讼成本。推进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积极开展短信及录音电话送达、开庭提示等工作,继续推行法律志愿者服务岗制度。统一更新法庭标识,昌北法庭审判业务用房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对部分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积极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判。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实现公开透明和“零佣金”。加快档案数字化采集、处理和存储工作,为当事人查阅卷宗提供便利。扩大司法救助受惠范围,为428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为42名困难申请人提供司法救助。

丰富“法官进中心”内涵。坚持“一中心、一法官、一(巡回)法庭、一季报”工作模式,开展法官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文化礼堂“五进”活动,进一步扩大辐射面和社会影响力。开设“法制讲堂”,举办“犯罪离我们有多远”、“农村常见矛盾纠纷的调解和应对”等系列讲座。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和法律咨询活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村镇综合治理。在潜川镇综治中心挂牌成立“周四有约”工作室,设立“民情联系箱”,综治法官每周四到现场开展工作,增进群众联系,就地解决纠纷。

加强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实施《判决书附录法律条文规定》,进一步推进裁判依据公开。推行“执行员固定接待日”制度,努力解决部分当事人反映执行法官难找、沟通渠道不畅等问题。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有效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坚持资深法官值班接待,加强判后答疑。完善外网“院长信箱”,受理并回复群众来信64件,投诉件明显减少,表扬信逐渐增多。

贯彻落实修改后“两法”。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工作,依法对高某某作出我市首例强制医疗决定,对王某某等2人宣告禁止令。实行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统一排期、集中开庭,促进量刑均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其查阅、复印材料提供便利。开展小额民事纠纷速裁工作,对1.5万元以下的小额诉讼案件,依法实行一审终审。落实以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的规定,依法对38起申请作出准予裁定。强化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审查,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

三、服务大局第一导向,能动司法促社会发展

服务转型升级。实行涉企案件差异化处置和服务,帮助有市场前景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活动,编发《和谐劳动关系法律风险提示22问》,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指导。积极争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协助杭州中院圆满处理“整粒剥”钳子商标侵权系列案件。按照“依法、规范、高效、示范”的要求,5个半月内办结杭州顺达塑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实现企业重整。

服务“三改一拆”。继续实施房屋征迁案件“六步法”和谐化解模式,兼顾重点工程、城市化建设的公共利益需求与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制定《关于做好涉“三改一拆”案件审执工作意见》,全力提供法律服务。对尚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注重前期指导,力求早建议、早准备、早化解。对已进入司法审查的,建立健全“裁执分离”配套机制,注重风险预警,多方联动。

服务重点项目。积极参与我市优化施工环境等专项行动,对重点项目中涉及土地征收、房屋租赁等影响面广、矛盾突出的案件,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形成化解合力。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串通投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妨害施工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服务生态建设。重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绿色家园、富丽山村”建设。整合审判资源,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模式。在市环保局设立巡回审判点,促进规范执法,提升群众环保意识。依法惩处盗伐、滥伐林木,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犯罪案件,妥善审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切实增加环境损害违法成本。办结此类案件30件,其中刑事案件1425人。

四、坚持公信第一目标,阳光司法促公开透明

打造三大公开平台。依托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强力推进阳光司法。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对所有排期开庭案件实行内、外网同步公告,并告知案件信息外网查询方式。完善法院门户网站,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倒逼法官司法技能提升。扩大执行信息公开,保障执行案件当事人知情权。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加大对“老赖”的曝光力度,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在《今日临安》开设“法庭故事”专栏,刊登法官办案心路历程,进行普法教育。常态化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村社干部、群众代表、在校师生等来院参观旁听、座谈交流。召开“醉驾”、“网拍”、“劳动争议化解”等专题新闻发布会,扩大全媒体时代法治精神的传播。开通“天目法苑”微博,积极运用网络自媒体,提升民意沟通能力。

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模式。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1312”管理模式,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诉前调解、审判执行、信访接待、普法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开展评议人民陪审员工作,我院以此为契机,对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和廉政等方面进行总结和改进,人民陪审员的履职积极性和履职能力不断增强最高法院、省高院专门刊发简报,予以肯定推广。

五、着眼队伍第一根本,规范司法促务实高效

改进司法作风。制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十项举措,实行干警操办各类宴席报告制度,坚决反对“四风”。设置人员“去向牌”,定期对工作纪律、审判作风进行巡查通报。继续开展春节后首个工作日的“廉洁司法教育日”活动,并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每周向干警发送廉政短信,做到警钟长鸣,促进廉洁自律。在各部门选任廉政监察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排查整改。

促进规范管理。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定期制作《审判管理专刊》,集中研判办案态势,狠抓均衡结案和积案清理。加强审判监督,积极开展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每季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通报评析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综合考评办法,坚持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差额选任。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定期轮岗交流,优化队伍配置,提升队伍活力。

注重五学提能。对青年干警实行“导师制”培养,选派青年法官到基层法庭、立案信访窗口和上级法院学习锻炼,向群众学、向实践学。加强院校交流合作,先后与浙江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签订共建协议,实现优势互补。落实院领导领衔调研制度,承担杭州市级以上重点调研课题4个,再次被列入全省法院重点调研基地。全年共有22篇调研文章在杭州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获奖。

加强文化建设。开设“天目法苑”论坛,邀请专家共同探讨法律热点、难点问题。编辑《天目法苑》期刊,展现法院工作、交流学术成果。举办“天目法苑”沙龙,搭建互动平台,总结审判经验。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征集职业心语,制作干警形象牌,展现良好精神风貌。

在依法履职的同时,我院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改进各项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法院工作的各项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人民法庭工作,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机制,邀请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通过上门走访、赠阅《天目法苑》期刊、每周使用“手机报”发送“法院资讯”等形式,主动通报工作。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配合杭州中院司法巡查,参与省高院组织的“百名律师评法院”活动,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面向社会聘请特约监督员,重视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

2013,我院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并获得“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院党组被纳入杭州市第三批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集体和个人获杭州市级以上表彰24项。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总量持续高位徘徊,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增多,案多人少矛盾依然尖锐,保持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的压力更加突出;二是新形势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的法官司法能力有待提高、司法作风有待改进,群众意识、服务意识仍待加强;三是社会舆论对法院工作存在不当评论、诘难甚至干预,暴力抗法、恐吓威胁法官现象时有发生,司法环境仍待改善;四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执行难”及“信访不信法”等问题依然存在,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仍待提高;五是基础建设与当前工作要求仍有差距。上述问题,我院将立足自身,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各界支持,努力加以改进。

2014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大力弘扬新时期临安精神,为开展“三个年”,建设“四个区”,实现“大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规范意识、程序意识,公正司法树权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进审判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导作用,继续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提升司法水平。牢固树立刑事诉讼疑罪从无理念,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防范冤假错案。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联动性,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完善绩效考评工作,强化科学管理,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积极推动法治化解决涉诉信访难题,强化属地稳控,处置无理闹访。

二是强化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司法为民提能力。更加重视司法领域的民生保障问题,加强劳动争议、环境污染、婚姻家庭等案件的审理。注重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案件调研,发布土地补偿款分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专项审判白皮书,深化司法公开。试行立案阶段“取证调查令”,探索反家暴“人身保护令”,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借鉴和创新“枫桥经验”,推广综治法官“周四有约”工作。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扩大拍品范围,提高网拍比例完善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通报和惩戒退出机制,确保依法有序参与审判活动。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发展意识,服务大局作贡献。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六个紧紧围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紧扣“四区三年”、“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工作重点,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强化司法建议功能,有效预防相关行政争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共同推进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管理。探索破产案件简易快审机制,尝试破产程序与执行程序对接,为企业转型升级、依法退市找到新路。

四是强化学习意识、廉洁意识,严管厚爱夯基础。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筹抓好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提升队伍的执行力、担当力、凝聚力。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官履职评议,促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拓展导师制培养对象,发挥优秀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年轻法官尽快成长。提高审委会委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比例,规范法官跨部门办案。加大人文关怀力度,畅通沟通渠道,重视压力疏导,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负时代、不辱使命,努力为开展“三个年”活动、深化“四个区”建设、实现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建设大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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