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麻烦事不用起诉就解决了” |
作者: 人民法院报 更新时间:2014年07月16日 15:09:53 星期三 |
“这么麻烦的事情不用起诉就解决了,还省了一大笔评估费、诉讼费,真是太好了。”韩某黝黑的脸上溢满了笑容。 2013年4月的一场森林大火,把韩某和其他3人的柴山、毛竹山给烧了。虽然犯罪嫌疑人尹某被临安市人民法院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但韩某等人的经济损失却没有着落,于是他们向临安人民法院昌化人民法庭提交了委托进行价格评估,想在评估后提起民事诉讼。 昌化法庭审查过程中发现,本案涉案参照物灭失,评估和诉讼都存在很大风险,且尹某本人无赔偿能力,韩某等人即使胜诉也很难得到赔偿。于是立案法官引导韩某等人进行案前调解。尹某的儿子愿意替父赔偿大部分损失。 按照诉前登记制度,临安法院对明显需评估鉴定等符合诉前登记条件的案件暂缓立案,引导至诉前登记。 “在进入诉前登记后,等待评估结果前,法官会积极展开调解,有时评估结果未出就已经达成调解协议。”昌化法庭副庭长郑万里说,“对于经评估的案件,纠纷各方参照评估报告,对案件结果会有个心理预期,在调解时,各方能更快的达成一致,大幅提高了调解成功率,缩短了审理期限。” 为便利群众打官司,2010年底,临安法院还推出“法官进综治中心”工作,在18个镇(街)综治委设立巡回审判点和调解室,为诉调对接搭建了一个深入基层、覆盖广泛的“大舞台”。该院在潜川镇综治中心还正式成立“周四有约”工作室,定期开展诉调对接工作。3年多来,200多个周四,法官与潜川镇老百姓的“约定”从未改变过。同时,临安法院在诉调对接工作中,有意通过各种方式组成“调解团队”,凝聚调解合力,使纠纷更易化解。自2012年以来,临安法院引调案件1037件,调结133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