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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临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5年02月03日 10:56:23 星期二

临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129日在临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临安市人民法院院长 毛煜焕

2014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保障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开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3546件,办结13332件,同比分别上升17.0%16.4%,二审维持率、同期结案率、一审民事行政息诉率、民商事案件调撤率等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位居杭州基层法院前茅

一、坚持公正高效司法,依法履行职能

贯彻宽严相济,加强刑事审判。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功能,依法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01件,判处罪犯1314人,同比分别上升13.3%12.9%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审结杀人、强奸、抢劫、故意伤害等案件328424人;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案件1019人;惩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审结黄赌毒、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件134232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案件1119人。对当前高发的赌博、危险驾驶、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通过集中宣判,有效震慑犯罪。注重人权司法保障,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防范冤错案件,改变公诉罪名6件;为171名未成年人、聋哑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对445名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初犯、偶犯、从犯,依法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或单处罚金。

着力定分止争,加强民商审判。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调判结合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6837件,审结6735件,同比分别上升17.0%16.1%。民事审判注重人际关系修复和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审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纠纷671件,增进家庭和睦;审结各类侵权纠纷1112件,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审结建设工程合同、房屋买卖等纠纷139件,规范房地产项目建设和交易行为;妥善处理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医患纠纷45件,支持理性维权。商事审判注重维护契约自由,促进公平竞争、诚信交易。审结买卖、承揽、租赁合同等纠纷1160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利;审结民间借贷、保证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919件,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环境。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中心的对接,成功化解涉家庭、物业、相邻关系等纠纷363件,此项工作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人民法院报》对此作了专题报道。

注重实质化解,加强行政审判。充分发挥司法审查监督职能,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受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劳动等行政诉讼案件30件,审结27件,同比分别上升130.8%200%。受理计生、工商、城建等非诉行政案件104件,裁定准予执行91件,经协调自动履行12件。重视房屋征迁案件司法审查,严格听证程序,保障行政相对人合理表达诉求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规范执法。努力将引发行政争议的民事纠纷一并解决,促成案件实质性化解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民生

综合治理执行难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联动性,信息化、规范化,努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利。受理执行案件5024件,执结4948件,同比分别上升17.0%15.7%。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与市文明办等7个部门签订合作备忘录,将1225名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黑名单限制其乘坐飞机、申请贷款、市场准入、招投标、评选文明单位等行为,压缩老赖生存空间。通过银行、公安机关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等信息,有力提升执行效率。深化联审督促机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和市纪委、组织部通报代表、委员、公务员为被执行人案件39。加大老赖曝光力度,在《今日临安》、临安19、法院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29名。落实执行备勤制度,布控364人,拘留221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49人,形成执行威慑。制裁违法率、实际执行率位居杭州基层法院前列。

丰富便民利民举措。完善立案大厅一站式便民服务,设立立案缴费叫号系统。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满足公众远程、便捷获取司法信息的需求。推行立案调查令制度,切实解决当事人因取证难而导致的立案难问题。继续完善法律志愿者服务岗,提供导诉、咨询。强化涉案民生保障,开通职工维权立、审、执绿色通道,审理欠薪案件1345件,委托市总工会成功调解41件,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追回劳动报酬1484万元。为959名当事人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用,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加大对残疾人、老年人、特困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44.5万元。

推广周四有约工作。加强司法工作与基层调解组织的良性互动,深化法官进综治中心,构建联动协调、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在法庭辖区设立法官周四有约工作室,每周四固定到镇(街)现场开展工作。开通民情联系箱,公布法官信息,方便群众联系。大力推进巡回审判、上门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受邀参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法庭收案量同比下降6.9%。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最高法院、省高院专门刊发简报予以推广,省高院齐院长也予以肯定。

推进涉诉信访改革。深化涉诉信访源头治理,继续实施判决书附录法律条文执行员固定接待日制度,增强裁判文书辨法析理和法官答疑。坚持诉访分离,畅通诉求表达,努力将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导入司法程序。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受理申诉、再审案件12件。探索涉诉信访终结机制,及时处置无理闹访缠访和妨害诉讼行为,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社会发展

支持重点工程稳步推进。出台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司法意见,按照裁执分离模式,依法妥处重点工程推进中出现的拆迁、拆违等涉案问题,既支持项目落地,又保障民生权益。审查涉城东、沙地、青山湖区块房屋拆迁案件,运用六步法化解模式,依法作出准予执行裁定,敦促房屋征迁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制定《落实施工环境大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走访排查矛盾纠纷,惩治建设工程领域刑事犯罪,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优化施工环境。

妥善应对涉企涉稳纠纷。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差异化处理涉企纠纷,帮扶有市场前景的企业维持生产、度过难关;确无帮扶价值的僵尸企业,通过整体拍卖,盘活存量资产依法退出市场。落实访企解难题、服务零距离工作,进村入企开展走访,提供法律服务。梳理分析司法实践中反映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存在的隐患,及时向党政和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化与环保、规划建设、水利等职能部门及镇(街)的沟通联系,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整合和加强审判力量,常态运行环保巡回法庭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审结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914人,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案件312人。注重提升公众环保意识,选择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典型案件,到案发地进行集中宣判,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全面推进阳光司法,提升司法公信

深化审判流程公开。加强审判流程公开信息化建设,运用电子公告栏、触摸屏、微博为公众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制定《案件信息录入管理规定》,对书记员、速录员开展技能培训,确保各节点审判信息录入及时、完整,方便当事人查询。庭审活动实现同步录音录像,推进庭审记录改革。在立案大厅实时直播庭审,强化庭审活动监督,倒逼审判人员规范庭审,提升工作效率。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利用淘宝网公开拍品信息、拍卖流程,并与银行建立不动产按揭机制,解决一次性付款难题,提升网络拍卖效果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天目法苑文化品牌引领司法宣传,刊发《天目法苑》期刊,举办天目法苑沙龙,通过天目法苑微博直播案件庭审。改版门户网站,科学规划栏目,更新信息内容。在《今日临安》继续开设法庭故事专栏,刊登法官办案心得,在《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登载稿件158篇。文化礼堂举办企业诚信与风险防范农村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解决等法制讲座。开通临安法院官方微信,实时推送法院动态信息。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开展与法同行五个一活动,增强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保障公众参与司法。注重人民陪审员作用的发挥,全年参与案件审判1314件,普通程序陪审率居杭州基层法院首位。深化人民陪审员“1312”管理模式,保障庭前阅卷权、庭审发问权、合议表决权;鼓励人民陪审员发挥专业特长,参与疑难复杂案件调解和信访纠纷化解;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提高参审能力;落实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员额从100名增至150名。建设公众参与司法平台,规范庭审旁听制度,邀请群众来院参观,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13。加强法院门户网站院长信箱管理,及时转办群众来信

五、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教育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队伍建设首位,认真学习讨论,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广泛听取意见,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有辣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立足审判职能,开展五个一活动,形成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以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开展三转一争大行动,学习朱忠华同志先进事迹,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注重司法能力培养。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继续坚持上挂下派青年干警导师制培养,打造五有三能型法官队伍。举行新任法官宣誓仪式,增强职业尊荣感。完善《人才教育培养工作规定》,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继续实施院领导领衔重点调研课题制度,连续三年被省高院列为全省法院重点调研基地,16篇调研文章在杭州市级以上发表、获奖。深化与浙江农林大学等高校的合作机制,落实双千计划,互派人员任职,开设法学教育实践课堂,搭建学习交流平台。

狠抓勤政廉政建设。坚持抓早、抓细、抓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扛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继续将春节后首个工作日作为廉洁司法教育日,扎实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月活动,推进司法廉洁教育常态化,筑牢思想防线。举行中层干部家属助廉座谈会,推送法官业外行为指引短信,督促法官管好生活圈社交圈。开展审务督查和明察暗访,定期检查庭审纪律、司法礼仪,关注司法细节,提升法官形象。

加强办案质效管理。开展提质增效百日攻坚大行动,推行《法官跨部门办案规定》,想法设法清理积案,实现全年收结案动态平衡。强化审限监督,严格审限管理,坚决杜绝超审限问题。制定《审判委员会委员办案规定》,加强业务监督和指导,推行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促进审判权运行规范化;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月一通报,实现审判监督常态化;编发《审判管理专刊》、《审判执行态势分析》,实现审判管理数据化。

2014年,我院司法理论宣传工作获最高法院通报表扬,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同时被浙江省文明委推报为全国文明单位,被省高院推报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立案大厅被授予省级示范青年文明号集体,於潜法庭和法警大队被推报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省级模范司法警察大队

2015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切实履行职能,按照上级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建设三美临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执法办案为落脚点,进一步实现公平正义。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发挥司法对社会公正的价值引领作用,坚定法治信仰,推进公正司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维护社会秩序。落实调判结合民事原则,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案结事了,增进社会和谐。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坚持两性两化执行格局,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共建社会诚信。

二是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进一步回应群众关切。牢固树立当事人为本理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司法服务。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在判决书附录法律条文的基础上,试行判后寄语工作,促进服判息诉。完善周四有约工作机制,听民情、访民意、解民忧,不断强化预约立案、上门调解、巡回审判。建设南区立案执行业务用房,加强诉讼服务设施保障。

三是以服务大局为着力点,进一步发挥保障功能。继续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法治思维,及时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适应经济新常态。积极配合杭州中院在青山湖科技城设立专利案件巡回法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驱动。依法惩治破坏环境犯罪,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四是以深化改革为突破点,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争取各方支持,按照上级部署,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及时发布重大案件信息,积极引导涉案舆情,实现媒体监督与依法审判良性互动。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诉访分离机制,惩治以访扰诉行为,努力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五是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点,进一步促进廉洁高效。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官队伍。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推进公正司法、严格司法、文明司法。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法院执行工作,不断提高办案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开展三转一争活动,践行三严三实,狠抓作风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忠诚履职,为建设法治临安、平安临安、三美临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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