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素质队伍 适应法治新常态 |
作者: 杭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5年03月10日 10:12:39 星期二 |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法治杭州的人才保障,也是适应法治新常态的战略要求,更是实现良法善治、法正民安的重中之重。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核心是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法治专门队伍承担着立法、执法、司法重任,对社会公正有着价值引领、示范影响作用。我们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坚定法律信仰,恪守职业道德,践行法治使命。要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加强立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比例;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辅助人员管理;关心关爱政法干警,加强职业保障;探索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机制,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遴选制度注重法律职业经验,有利于推动法官、检察官眼睛朝下、精力下沉,有利于了解社情民意、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还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倡导企业聘用公司律师;加强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执法、司法力量向基层倾斜。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如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行公职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范围扩大到全市新任局级干部;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等。 此外,还必须健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要人才强法,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在法治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管理机制下功夫。依托在杭高校和科研院所力量,加强法治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打造综合性、高层次的法治理论研究平台,继续加强对现有法治人才的培训,加快建设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的法治工作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