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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薪,他把汽油泼在自己和老板5岁的儿子身上

作者:  浙江法治在线  更新时间:2016年05月26日 15:27:29 星期四

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有很多维权途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可以求助人民调解,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本案被告人李某在冲动之下,却选择了一种害人害己的方法,险些酿成大祸。

49岁的李某,安徽人,在临安务工。2013年4月,被害人周某承包了某村的一幢房屋的工程,并找了一些工人来建房。李某主要负责木工活。房子快建成了,但是李某的工资还没有全部拿到。李某也曾多次向周某讨要,但是周某经常以各种理由进行推托。几次之后,周某的电话也没人接了。

2014年1月21日,一直催要工资未果的李某产生了与周某同归于尽的想法。当天,李某找来一个营养快线的空瓶,从朋友的摩托车里灌了一瓶汽油,便向周某家走去。

当晚,周某并未在家。李某在周某的家找不到人,悻悻而归。但事情就是这么巧,在返回的路上,李某遇到了周某和他5岁的儿子周小甲。随即,二人发生了争执。争执中,李某一把搂住5岁的儿子周小甲,迅速打开汽油瓶盖,把汽油倒在周小甲头上和自己的身上,并不停的大喊“不给我工资,我就和你同归于尽!”

看到李某要伤害自己的儿子,周某急了,冲上去把周小甲拉开,和李某扭打在一起。李某一边喊着要与周某同归于尽,一边掏出的打火机,但因打火机失灵而未能得逞。

后,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4月25日,临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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