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潜法庭“周四有约”名声在外 |
作者: 浙江法制报 更新时间:2016年05月26日 15:39:45 星期四 |
承包亲戚家的建房工程,雇来的小工意外受伤,雇工和房东也是亲戚……昨天上午,临安法院於潜法庭在潜川镇的“周四有约”工作室坐满了人,於潜法庭副庭长郑佳、潜川司法所所长朱建华、潜川镇综治办主任周爱林以及案件当事人围坐一起,就赔偿费用展开商讨。 叶某是潜川镇塔山村村民,他承包了范某家的建房工程,雇来吴某做帮工。去年5月2日,叶某和吴某搬运设备时,范家门口道坦塌陷,吴某摔倒,左臀部多处软组织挫伤,血管破裂,引发了血小板减少症。 村里组织调解失败后,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叶某等人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共计11万余元。郑佳了解案情后认为,当事人之间互有亲戚关系,如果判决难免伤了感情,还是调解更妥当,于是将当事人请进了“周四有约”工作室。经初步调解,叶某答应考虑考虑,降低要求。 2010年底,临安开展“法官进综治中心”工作,时任淤潜法庭副庭长喻丽林和潜川镇的老百姓约定,每个礼拜四都到镇综治中心办公,并成立了“周四有约”工作室。开展法律咨询、预约立案、巡回审判、诉调衔接等工作。 如今,法官换了,但约定没变。於潜法庭“周四有约”工作室已经名声在外。老百姓都知道,礼拜四带着问题到这里来,一定能找到法官。“基层的纠纷以家庭、邻里、婚姻、继承等矛盾为主,判决的社会效果并不是最佳的。”郑佳说,法庭将工作关口前移,能够化解不少纠纷。 2013年,於潜法庭共开展16次巡回审判,既方便群众诉讼,又进行了法治宣传。今年以来,法庭涉及潜川镇收案8件,受托参与调解8次,成功率100%。“老百姓的法律素质提高了,社会也更加和谐了。”郑佳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