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况 统计数据 新闻中心 审判动态 执行信息 法庭聚焦 法院文化
欢迎访问临安人民法院网站: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法庭聚集 > 法庭聚集

金灿灿的黄金惹人眼 老板每晚打包带回家还是遭贼惦记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6年05月26日 15:52:55 星期四

本报讯(记者 朱陈伟 通讯员 齐陵)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金店老板谢某每晚都把金器打包带回家,原本以为万无一失。岂料,小偷早已盯上,盗走金器585克。日前,侍某因犯盗窃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

谢某的金店位于锦城街道的一条小街旁,门口的柜台里,戒指、耳环、项链等金器,金灿灿的甚是惹人眼。

谢某深知财不露富的道理,但是开门做生意,这些金器又不能不摆出来。不过为了防盗,他不仅在店中安装了监控视频,还每晚都把金器打包带回家。

这样应该万无一失了吧,谢某心想。2012年10月12日晚上9点,谢某和往常一样,关上店门,然后把一个红袋子放进电瓶车后备箱,里面有585克金器,时值23.99万元。

回到家后,谢某稍稍洗漱就睡了。然而第二天,谢某突然发现,昨晚放在枕头边上的红袋子不见了!

谢某赶紧叫醒家人,在房中四处寻找,却一无所获。“老公,快看,这边的窗户被打开了,还有很多脚印……”谢某的老婆指着阳台喊道。谢某赶紧报警。

警方到达现场后,初步认定是一起入室盗窃案。经过侦查,王某、田某、郑某、侍某4人进入了警方视线。王某、田某、郑某3人被陆续抓获并判刑。不久,侍某也被抓获。

在庭审中,侍某说,案发当天,他和其他3人经事先预谋并踩点,认为不方便在金店中下手,就先藏匿于谢某家房子楼顶,等人熟睡后,通过阳台进入屋中。

“4个人一同翻进了屋子,打开谢某卧室的门后,由王某匍匐着爬到谢某床边,把红袋子偷出来。”侍某说。

经审理查明,侍某等4人共窃得24K黄金戒指、黄金耳环、黄金项链等金器585 克,价值23.99万元。后侍某分得金器130克,销赃后获得4万余元。

另查明,侍某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首页 法院概况 统计数据 新闻中心 审判动态 执行信息 法庭聚焦 法院文化
主办: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Copy ©right 2011-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临安新闻网 浙ICP备05078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