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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节奏,差点让法官没反应过来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6年05月26日 15:54:52 星期四

“刚过完年,怎么就有人来离婚了?”正月初八上班第一天,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工作人员谷敏佳立案受理了春节后全院的第一起离婚案子。当事男子姓石,今年四十多岁,这已经是他第二次起诉要求与妻子王某离婚。

2005年7月,王某因与石某产生矛盾,搬回了娘家居住,至今未回。“我和家人、亲戚多次上门,劝她回家,她就是不肯。”石某说,那个时候,儿子才9岁,正需要父母的共同照顾,“主要是婚前缺乏了解,才会在婚后感情不和,矛盾不断。”2013年3月,石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并于同年6月,判决驳回石某的离婚诉讼请求。

“如今,两人分居长达8年,这段婚姻生活对我来说,没有一点幸福可言,早点离掉对双方都好。”石某说。

就在同一天,另一名女当事人周某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与丈夫颜某离婚。

据律师介绍,周某与颜某年纪相仿,都三十多岁了。“两人常常为了生活琐事,发生激烈争吵,去年1月开始分居生活。”律师说,这对夫妻经常起矛盾,也是因为婚前缺乏了解,“对另一方的性格、脾气、生活习惯等,都不是很清楚。”

在於潜法庭,年初八这天也有一名男子前来起诉离婚。“女方先提出的离婚,而男的老家征地分钱,他也就同意了。”法庭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张梅说。

“今天,又有一对夫妻前来起诉离婚,原因同样是婚前缺乏了解,目前两人已分居多年。”正月初九下午记者在於潜法庭采访时,张梅告诉记者。

“最近几年,在年底、春节后这段时间来离婚的,有点多。”谷敏佳说。从民一庭提供的数据来看,全院离婚案件一直占民事案件的20%-30%。“2010年至2013年,市人民法院年均受理离婚案件700余起。离婚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婚前了解不多,共同生活久了之后,因性格不合等因素产生矛盾,二是结婚时间比较长了,一方或双方有婚外情,最后导致离婚。”民一庭庭长程建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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