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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上山挖树全都吃了官司!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6年05月26日 15:55:56 星期四

20日,市人民法院在天目山镇举行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犯有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陈某甲、何某、鲁某、金某、陈某乙等5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3年2月24日前后,被告人陈某甲在明知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榧树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先后4次用锄头非法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榧树15株,并种植在其自留地内;2013年4月29日,被告人鲁某、金某雇佣人员在湍口镇塘秀村大塔里山上采伐野生红豆杉3株,后金某将该3株野生红豆杉移植至自家苗圃内;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期间,被告人何某明知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植物禁止非法采挖,仍分2次在该保护区内大坑山上采挖野生榧树6株,种植于自家门前菜地内,2013年3月26日,何某为逃避公安机关查处,将其中4株野生榧树烧毁或藏匿;2013年3月20日左右,被告人陈某乙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在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白岩山上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野生榧树2株,后种植在自留地内,准备用于嫁接香榧树。

“巡回法庭进村,公开宣判一批涉林犯罪人员,给广大村民上了一堂普法课和警示课,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使村民们自觉参与到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行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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