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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实施奖励制度化解“执行难”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6年05月30日 16:00:15 星期一

“这年头,做‘老赖’真不容易。”面对站在眼前的执行员,朱某垂头丧气地耷拉着脑袋。半小时前,朱某还是开着小轿车来的;这会,他得步行或者打的回家了。

当天上午,朱某驾车前往市人民医院,停好车后,便淹没在了人群中。而此时,一双眼睛已经牢牢“盯”住了他。举报人马上打电话给市人民法院。执行员根据举报线索,迅速赶到现场,成功扣押了朱某的轿车。朱某最终履行了义务,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顺利结案。市人民法院依照规定奖励了举报人500元。

群众举报“老赖”,法院核实奖励,这是市人民法院实行的执行奖励制度。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也日渐复杂,执行案件数增多、案件执行难度增大成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当前面临的一大难题。为了有效化解“执行难”,市人民法院于2010年推行了执行奖励制度。根据实施办法,执行奖励制度用于奖励以书面、电话等方式,举报法院尚未掌握或申请人没有举证的,未结执行案件或可恢复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且由此使案件执行取得实质成效的公民或者在法院依法执行过程中,对案件的实际执行有确实帮助的其他公民。

同时,市人民法院还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老赖曝光台”,由执行局负责定期更新“老赖”信息,受理社会公众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对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举报,并根据举报内容和实际执行到位情况,给予100元到500元不等的奖励。如果申请执行人另有奖励承诺的,市人民法院将促成兑现。

据了解,实行该项执行奖励制度以来,市人民法院已累计发放执行奖励款3万余元。其中,2012年共接到举报20余条,发放执行奖励款1万余元,10辆被执行人名下的汽车被扣押,7名被执行人经举报被依法拘传至庭,多起案件得到了有效执结或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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