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拯救你,这无价的亲情 |
作者: 更新时间:2017年01月20日 16:39:55 星期五 |
拿什么拯救你,这无价的亲情 有道是:一纸诉状只为房,四姊一弟对公堂。血缘亲情全不顾,父母遗训放两旁。话说今年七月,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和王某丁四姐妹一纸诉状将她们最小的弟弟王某戊告上了法庭,要求继承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屋。诸位要问,这普通的继承纠纷,有何特殊之处?且听我下文细表 庭审那天,五姐弟和他们的代理人一早就到了,加上在场的旁听人员,整个法庭座无虚席。“当”,随着法槌清脆地敲响,法官宣布开庭。法庭调查中原告方先发言,诸多事由,如是这般,咱们长话短说。说是王父、王母在2001年的时候在临安市里买了一处房产,面积将近有150㎡,那时候五个儿女都已成家,老两口就想着在这房子里享享天伦之乐、安度晚年。可是好景不长,在2006年11月份的时候,王父查出得了胃癌,之后长期住院,直到2007年7月去世。王父去世后,王某戊将母亲接到自己家中一起生活,一直到王母今年5月病逝。那么,问题来了,如今二老已去,这留下来的房产该怎么分呢?这个问题一抛出,无疑给本来就不那么和谐的姐弟关系又补了一刀,四个姐姐站在一边,矛头直指王某戊,母亲在世时曾有遗言,说王某戊想要独吞房产,要四姐妹用法律手段解决继承问题。 咱们话分两头,面对四个姐姐的狂轰滥炸,坐在被告席上王某戊虽然面露怒色,但仍不是失分寸,显然是有备而来,只见他不慌不忙地从文件夹里抽出两张纸,递到了审判席上。原来这是两份遗嘱,从字面内容上看,一份是王父在2007年2月出具的,一份是王母在2016年5月出具的。王某戊说,父母去世前分别留下了遗嘱,要求母亲由自己养老送终,房子由自己一人继承,四个姐姐没有对母亲履行应有的赡养义务,也不应该享有继承权。为了强化证明力,王某戊还专门请了参与见证遗嘱的相关人员出庭作证。 这两份遗嘱的横空出世,对四个原告来说,无疑是一枚毫无准备就迎面飞来的重磅炸弹,“什么?遗嘱?从来没听母亲讲过,一点都不知道啊!”原以为案件审理到这里可以云开雾散,没想到竟又是一头雾水。在质证过程中,四姐妹一致表示“不知道、不接受、不承认”。那么,这两份遗嘱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怎么四姐妹对此会毫不知情呢?王某戊解释道,父亲出具遗嘱时自己不在场也不知情,是自己前几天在家中整理东西的时候发现的,遗嘱中显示当时只有父亲、母亲以及他们的一个老朋友在场。而关于母亲的遗嘱,是自己按照母亲的意思请了几个朋友帮忙代书和见证的,母亲不让他告诉四个姐姐,所以她们不知情。 再说承办法官这边,问题又来了,原、被告在法庭上各执一词,都说是母亲的临终遗愿,那么王母面对儿女们为什么会有截然相反的意思表示呢?究竟谁真谁假?两份遗嘱又应当如何认定呢?带着这个问题,一方面,承办人在庭审时对每个细节都进行了仔细调查,庭审后对参与遗嘱的见证人和王母生前的邻居进行了实地走访,希望尽可能还原事实;另一方面,承办人几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力求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原来,四个姐姐认为父母生前偏袒弟弟,什么好事都想着他,难免心生不快,姐弟关系平时也就不那么和睦,而现在又听说这房子不久将面临拆迁,各方都想着能沾点老人的光,于是一言不合,老母亲刚出“五七”,便急着闹上了公堂,事到如今,什么遗言遗嘱的,管它是真是假,早已不重要了。 案件目前尚在审理阶段,双方当事人都需要时间冷静思考,承办人也在努力,极尽一切希望双方达成和解,不要等到撕破脸皮、六亲不认的地步,到时候只能给大家造成更大的伤害,悔之晚矣。案子说到这儿,法官也几句掏心窝子的话向跟各位看官说道说道,“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几句诗想必大家都非常熟悉,兄弟姐妹,都是一奶同胞,血缘,那是打断骨头都连着筋的亲情,如今为了一处房子,为了这身外之物互相指责、对簿公堂,还都说是秉着父母的遗命。试问天下为父母者,哪一个不盼着家庭和睦,哪一个不盼着天伦之乐,若是王父王母若在天有灵,看见儿女们打官司的激烈场景,无论最后谁赢了,都不会安宁。这王家五姐弟都已人到中年,子女们也大多成家立业,想必最后终能理解父母亲的一番苦心。最后,请不要忘记,当亲情需要法律来定纷止争之时,判决的内容早已不重要了,但是那张纸却依旧锋利,被它割伤的时候,谁又能捂着伤口笑到最后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