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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使一场悲剧发生

作者:    更新时间:2017年01月20日 16:45:27 星期五

    

    挡住视线的货物,挡住了生命的前路

    大货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使一场悲剧发生

    今年10月14日,临安法院判决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曹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这起交通肇事案件中,一位70岁的老人失去了生命,而悲剧的起因是曹某在运输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他装载的货物超载、超宽。

    曹某是安徽省一家物流公司的驾驶员,今年51岁,从事运输工作也有二十多年了,他常常跑浙江的线路,也偶尔接点私活。今年4月30日,他接到公司的业务,运送两辆新车到浙江金华的汽车销售店。想到跑这一趟只能赚300多元,他又私下接了个往金华永康市运石头雕刻机的活。

    当天,曹某运着两辆叠装的新车再加装了一台雕刻机,从安微合肥出发前往浙江。在第二日凌晨,曹某从208省道千秋关隧道进入浙江境内,在途经临安市於潜镇时,意外发生了。

    5月1日凌晨,曹某开车经过临安市於潜镇,在临近於潜镇天目路和人民路交叉口的地方,他听到“哐当”一声响声,但是因为他装载的雕刻机超出了车宽,挡住了车尾灯,加上天黑周围也没有路灯,他从后视镜和反光镜中看不到车后的情况,所以他并没有发现自己撞了人。但因为曹某担心响动是由于捆货物的铁丝松动造成的,他在二三十米后还是停下了车,下车去左边检查了下货物捆绑情况。在发现铁丝并未松动后,他又上车继续行驶,没有再检查周围。而此时受害人夏某,正躺在卡车右侧二三十米后的马路边上,身边还有一辆变形的三轮车。

    直到5月2日,警方找到曹某时,他还对自己交通肇事的事情一无所知。此次事故中,被害人夏某因为被超宽的雕刻机边缘刮擦到而倒地,倒下时砸到了后脑,以致颅内出血,当场死亡。5月13日,曹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在庭审中,曹某对受害者及其家属表示了深深歉意,他说:“我真的觉得很对不起,我现在家里比较困难,只能赔偿5万,等我出来了,一定挣钱赔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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