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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临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17年01月22日 14:32:27 星期日

    临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8日在临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临安市人民法院院长 毛煜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安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努力保障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4077件,办结13629件,同比分别上升3.92%和2.23%,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252.4件。质量、效率、效果等主要办案指标,继续位居杭州基层法院前茅,一审民事行政案件息诉率为95.9%、二审维持率为93.9%、同期结案率为96.3%、同期执结率为98.2%。

    一、公正高效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审判贯彻宽严相济。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防范冤错案件。全年审结刑事案件980件1242人,案件数量同比上升8.8%。严厉惩处涉毒、抢劫、强奸、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166件222人,守护社会平安稳定;依法惩治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和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40件49人,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5件6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落实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规定;为157名未成年人、聋哑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经济困难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对375名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初犯、偶犯、从犯,依法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或单处罚金。在市委政法委统筹下,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对96件法律适用无争议、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危险驾驶、盗窃等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庭审平均用时5分钟,节约了司法资源。

    民商审判坚持调判结合。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坚持能调则调,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作出裁判。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6989件,审结6787件,同比分别上升2.2%和0.8%。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63.6%,位居杭州基层法院首位。审结婚姻家庭、相邻权、物业服务合同等纠纷747件,注重情理疏导;审结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等侵权纠纷646件,注重权益保护;审结涉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66件,注重规范市场;审结涉“农嫁女”权益、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60件,注重理性维权。审结民间借贷、保证合同纠纷1732件,保护合法债权;审结买卖、加工承揽、租赁合同纠纷1356件,促进诚信交易。积极探索运用短信、微信、电话录音、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缓解民商事案件送达难问题。完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机制,提升审判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1.9%。

    行政审判注重实质化解。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探索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依法审理行政合同纠纷,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0件,审结38件,同比分别上升66.7%和40.7%,对66件非诉行政案件裁定准予执行。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注重利益衡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向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宣讲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1100余人次,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

    执行工作突出强制威慑。坚持执行工作的强制性、联动性、信息化、规范化,努力破解“执行难”,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实现。全年受理执行案件5361件,办结5275件,同比分别上升6.7%和6.6%。充分发挥网上“点对点”查控机制作用,有效获取被执行人户籍、车辆、出入境、房地产、婚姻登记、银行存款等信息,压缩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空间。实施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司法拘留212人,查扣车辆122辆。运用电视、报刊、微信等平台曝光“老赖”,将873名“老赖”信息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限制其招投标及乘坐飞机、高铁等行为。从严处理逃避执行行为,将涉嫌虚假诉讼的胡某等2人移送公安机关,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进行专题报道。

    二、依法能动履职,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差异化处置涉企纠纷,审结涉企案件3737件,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参加“三大比拼”活动,访企解难题,服务零距离。在“中国农村电子商务第一村”昌化镇白牛村挂牌成立“万里法官服务点”,选派优秀法官定期开展工作,了解电商司法需求。依法处置海龙橡胶、九通电子等一批“僵尸企业”,为“腾笼换鸟”、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提供司法保障。加大金融债权的保护力度,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418件,标的5.6亿元。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防范区域金融风险。

    依法保障重点工作。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依法保障“五水共治”,从严控制缓刑适用,判处污染环境犯罪4件15人。倡导“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山川秀美”临安,惩治非法采矿、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9件56人。助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运用“裁执分离”模式,稳妥处置涉“三改一拆”、重点工程的征地拆迁案件,化解行政强制纠纷6件。开展“双百攻坚再行动”,优化施工环境,判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串通投标等破坏施工环境犯5件15人。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积极争取杭州中院在青山湖科技城成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服务创新驱动。

    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延伸审判职能,完善工作机制,丰富“法官进综治中心”内涵,打响“周四有约”品牌。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组织的协调联动,完善委托调解机制,促进纠纷就地解决;选取典型案例,在村文化礼堂巡回审判,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将法治理念传播到农村,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法制日报》、《浙江法制报》专版、《杭州日报》头版头条进行报道。强化诚信诉讼理念,实行“诚信诉讼保证书”制度,严肃处理违反诚信诉讼的当事人,4人被处以罚款、司法拘留,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裁判文书后附录法官寄语,定期帮教回访,重视教育感化。对判处缓刑的罪犯,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坚持诉访分离,审结申诉、再审案件10件,努力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三、便民利民服务,提升司法公开公信

    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按照“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要求,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推行预约立案、巡回立案,实施立案调查令制度,试行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为当事人立案、申请财产保全提供便利。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在立案大厅设置法律援助站,完善律师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服务。制作便民诉讼二维码,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获取诉讼文书样本。为597名劳动报酬、赡养纠纷等案件当事人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用24.6万元,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构建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实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随机选取案件在立案大厅实时直播。安排专人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方便群众查询案件信息、咨询问题。继续实施“判决书附录法律条文”制度,加强裁判文书说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落实判决书上网制度。全面实施网络司法拍卖,建立不动产司法拍卖按揭贷款机制,提高参拍率、成交率,成交标的1.2亿元。坚持执行员固定接待日制度,方便当事人和执行员之间的沟通联系,提升执行效果。

    加强涉案民生保障。做好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依法判决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6件16人,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增加犯罪成本。畅通讨薪“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劳动报酬、劳动争议案件,追回劳动报酬1072万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涉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集中执行,执行到位标的329万元。通报“机动车交通事故”、“农村自建房过程中人身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编印指导手册,为当事人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指引。

    四、从严从实管理,培养“五有三能”法官

    注重思想引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践行“勤勉、善思、清正、为民”的临安法院精神。新华社《内参选编》、《浙江领导参考》刊登《临安法院“以当事人为本”创新工作机制》文章,充分肯定我院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领跑示范作用,举办“法官当如邹碧华,做‘五有三能’型法官”主题活动,扎根基层15年的郑万里法官荣登2015年10月“浙江好人榜”。定期举办读书会、专家讲座,积淀人文素养,培养法治情怀。加强“好家风”建设,以家风促作风,在全市“好家风”微型党课评比活动中,我院推荐的作品荣获一等奖。

    严守廉洁司法。坚持廉政教育常抓不懈,从严治院成为队伍建设新常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连续4年将春节后首个工作日作为廉洁司法教育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邀请市纪委领导做专题报告。定期进行审务督察,通报巡查结果,开展勤廉约谈,督促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每周推送廉政短信,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延伸到每位干警。坚持每月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激励和引导干警勤勉敬业、廉洁自律。举行“家风崇廉”、“家属助廉”座谈会,浓厚助廉保廉氛围。

    深化文明创建。围绕“铭记公正、培育文明”主题,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发挥裁判的社会指引功能,助推社会文明建设。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利民”服务驿站品牌,为当事人提供便捷优质的诉讼服务。深化司法文明宣传,与市文明办、浙江农林大学、泥川村等开展“文明与我同行”系列活动。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学习文化经典,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学习型机关创建要求,建立“党员固定学习日”制度,院领导领衔重点调研课题,搭建微信学习群,形成优良学风,18篇文章在杭州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获奖。重视青年干警培养,通过“上挂下派”、师徒结对、学习深造,不断提升司法能力。

    五、主动接受监督,努力改进各项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力量”的理念,制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不断完善与人大、政协的沟通联络机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制定实施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巩固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法官履职情况的成果,落实整改要求,形成长效机制。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小组的定向联系监督,向政协委员通报司法公开工作。召开“代表委员看法院”意见征询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定期送阅《法院工作简报》、《天目法苑》期刊,运用微信、“法院资讯”通报法院工作动态,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监督法院提供便利。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当事人监督。每月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村镇干部、社区居民、在校师生等旁听案件庭审2000余人次。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220余篇,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接受媒体及舆论监督。完成人民陪审员第8次换届工作,现有人民陪审员88人;继续完善人民陪审员“1312”管理模式,确保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接受检察机关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认真落实检察建议,实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邀请检察人员参与、监督执行工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民法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5年2月28日,我院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浙江法院系统首家获此殊荣的单位,这一来之不易的创建成果,得到了省高院、杭州中院、临安市委、市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我院还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被最高院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司法理论宣传工作获最高院通报表扬,10个集体和22名个人获杭州市级以上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有待提高,个别干警在案件审理中,与基层组织的联系沟通不够到位,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受立案登记制、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经济转型升级等因素叠加影响,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疑难复杂案件增多,办案压力进一步加重。三是司法环境有待改善,“执行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滥诉缠讼、恐吓威胁法官情况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能力水平,积极争取支持,努力破解难题,逐步加以改进。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和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要求,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狠抓队伍建设,为建设法治临安、平安临安、“三美”临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根据上述总体工作思路,我院要做到“五个坚持”,着重做好五方面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决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三大比拼”等中心工作,依法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加大对新兴产业的司法保障,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的法治环境。加强环境司法,探索公益诉讼机制,完善与环境执法的衔接,助力绿色发展。大力加强诚信机制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协调发展。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G20杭州峰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推进共享发展。

    坚持公正司法,开拓进取严格依法履职。立足司法职能,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刑法修正案(九),推进少年法庭建设,积极运用修复性司法理念,有效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妥善处理民商纠纷,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加强案件繁简分流,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支持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更加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严厉打击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坚持法治信仰,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依靠党委领导,争取各方支持,凝心聚力推进司法改革。着力引导干警树立大局意识,心怀法治理想,切实担负起司法改革的主体责任。尊重司法规律,结合临安实际,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确保上级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探索法官会议制度,推动院庭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更加注重审判监督,推进审判管理的精细化和规范化,切实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坚持司法为民,巩固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积极适应司法公开和新媒体时代的现实需要,探索推行网上办案与网上执行,运用信息化手段打造 “互联网+”运作新模式。加快推进法院南区“立案执行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全面升级“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中心。深化“利民”服务驿站、“周四有约”等司法为民品牌建设,进一步回应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加强警务保障和风险评估,切实保障涉诉群众、法官和法院的安全及正常秩序。

    坚持勤廉务实,持之以恒打造过硬队伍。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完善监督联络工作机制。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不断丰富创建载体,激发干警集体荣誉感。创新队伍管理模式,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确保队伍纯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干警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健全学习制度,注重履职培训,提升干警依法裁判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增进人文关怀,缓解办案压力,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各位代表,法治事业崇高神圣,司法责任重大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求真务实、克难攻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十三五”良好开局、开创“三美”临安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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