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根水 |
作者: 更新时间:2017年02月23日 08:50:12 星期四 |
冯根水(330124197902121915),住临安市锦城街道吴越人家小区27幢102室。本院作出的(2015)杭临商初字第01396号法律文书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16600元义务被执行人至今尚未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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