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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仅拒付餐费 还动手打了民警

作者:    更新时间:2017年05月27日 08:40:53 星期六

    本报讯 “铃铃铃……”20161124日凌晨430分许,一串响亮的电话铃声在玲珑派出所值班室响起。

    “警察同志,这里有人吃‘霸王餐’,我们没办法了……”盛武肥牛店的工作人员着急地说道。据店里的工作人员说,24日凌晨,有一波客人来店里吃夜宵。之后,其他客人都走了,只剩下一名醉酒的男子。由于店里要打烊了,他们叫醒该男子,让其结账,但该男子无理由地不付账。在多次请求未果后,他们只能打电话报警了。

    接警后,玲珑派出所的民警赵斌和协警俞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时,只见一个微胖的男子,脸上带着伤,醉醺醺的坐在二楼大厅处。民警先是向该男子表明了身份,然后询问了对方的基本信息。该男子叫顾某,本地人,43岁。

    民警见其脸上有伤,还有血迹,就询问其脸上的伤是如何造成的。顾某不愿多说,只说是自己弄的。当民警询问其吃饭为什么不付钱时,他说“我要付钱的呀”,然后从兜里拿出了几个硬币和几十块钱扔给民警。店员说,夜宵共花费600多元。

    见此情况,民警对其耐心劝说,告诉他可以找亲戚朋友来代他付钱,或者和店方协商一下,迟些付款。可顾某不听劝阻,反而开始胡搅蛮缠耍无赖。民警以涉嫌寻衅滋事对其进行传唤,并带领店内的一名男员工,一起到玲珑派出所接受调查。

    一开始,顾某还算配合,由民警们带着上了警车。出于安全考虑,赵警官带着顾某和盛武肥牛店的男员工坐在警车后排,并将顾某安排坐在了中间。可上了车后,顾某就开始辱骂威胁民警,还叫嚷着是民警将其打伤,之后他突然对一旁的赵警官出手,以抓头发、扇巴掌的方式殴打民警,扯掉其右肩徽章和取证仪。

    为防顾某再次伤人,赵警官呼叫了警力增援,顾某这才乖乖的被传唤到玲珑派出所。在派出所呆了几小时后,顾某稍稍清醒些了。他交代事情发生时,他是喝多了。在吃夜宵之前,他已经和朋友在饭桌和歌厅里喝了很多酒,吃夜宵时又大杯大杯下肚,所以酒精上头,情绪激动,在民警处理事情时发生了冲突。

    民警还发现,顾某已经不是第一次动粗了。之前,他在锦城街道某美发店内和服务员发生冲突,并殴打服务员。被传唤至派出所后,他还摔了派出所的东西,扯掉民警肩章,因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20日。

    最后,顾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116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在庭审过程中,顾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表示自己交友不慎,也不该酗酒。他哽咽着说:“这50多天里,我认真反思,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不该触犯道德的底线,也不该跨越法律的红线。我想改掉自己的毛病,以后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本案当庭宣判,顾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审判法官陈飞在宣判之后,对其进行了口头教育,语重心长地劝诫:“你两次犯错都是因为酗酒闹事,今后一定要好好反省,改掉酗酒的毛病,牢记遵纪守法是基本的准则。”记者 朱陈伟 通讯员 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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