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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一把“火”,最终伤了她自己

作者:高敏    更新时间:2017年05月27日 08:57:35 星期六

    41岁的黄小丽(化名)由法警带着,站到了法庭的被告人席上。白色上衣,短卷发,神情有些憔悴,这个女人,被爱情里的一把“火”烧得太痛了。

    黄小丽是江西人,初中毕业后在老家跟人学习裁缝。1996年,她认识了黄甲(化名),后来结婚生子,生活平淡而温馨。

    2007年,黄小丽随着丈夫来到临安,开了一家裁缝店,一切都是岁月静好的样子。然而,2014年的时候,黄小丽发现丈夫竟然在外面养了另一个女人,两人还生了个孩子,这在她心里埋下了一颗火种。

    原来,黄甲到临安后,因为做工程赚了些钱,有了钱就花心起来。2013年,他认识张某后,便瞒着妻子和张某交往,2014年,张某还为他生下一子。黄小丽知道真相后,与丈夫的关系迅速恶化,吵架成了家常便饭,夫妻感情渐渐被争吵消磨。不过,考虑到经济等多方面因素,两人一直没有离婚。

    去年12月17日中午,黄甲来到裁缝店,想跟妻子拿200元去医院看牙。黄小丽想到丈夫的背叛,便没有答应。一言不合,夫妻俩又吵了起来,还动了手,黄甲一气之下把店里的东西都砸了,锁上店门,将黄小丽一人孤零零留在了店门口。

    这一刻,黄小丽又气又伤心,她在门口坐等了一两个小时后,坐上了妹妹来接她的车。那时候,她心中产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既然黄甲拿走了钥匙,让她有家难回,那就放一把火烧了房子,谁都不要住了。

    当天下午3点多,黄小丽回到家门口,赶走了妹妹,在邻居的帮助下叫来了开锁公司的人,打开了家门。看着空无一人的家,黄小丽的理智已被怒火掩埋,她愤然拿起打火机,点燃了家中的窗帘、沙发、被子……接着,她离开了家,独自走向了附近的派出所投案。

    所幸,在黄小丽家着火后不久,小区门卫就发现了灾情,及时报火警,由于救援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而黄小丽也在当日被临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我知道自己错了,不应该放火,伤害邻居。”受审时,黄小丽满面悔恨,数次哽咽。

    庭审结束后,法院继续对黄小丽采取了取保候审,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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