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市公证处举行 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作意见的签约仪式 |
作者: 更新时间:2017年08月15日 10:37:53 星期二 |
8月2日,我院与市公证处举行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作意见的签约仪式,我院院长毛煜焕、副院长徐雷昶及审管办负责人,司法局局长王建强、副局长张柳杉,公证处主任陶靖及部分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签约仪式。 徐雷昶副院长首先介绍了签订协作意见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强调要充分运用信息科技平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陶靖主任简要介绍公证处的八项业务,表示市公证处将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全力支持法院工作。 仪式上,我院向两名市公证处工作人员颁发聘书,作为临安法院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提升化解成效。各律所代表也进行了交流发言,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王建强局长表示,推动公证参与调解、参与执法过程有利于提高办案透明度,提升办事效率,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市律师要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支持中心工作、支持“三大机制”建设。同时感谢市法院一直以来对司法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今后将继续积极配合,共同提高。 毛煜焕院长首先对此次签约表示祝贺,认为此次签约“非常有意义”,不仅是“三大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拓展了公证职能,有利于实现双方合作共赢,同时,对市司法局大力支持法院工作表示衷心感谢,最后就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建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结合临安特色,将法院“周四有约”工作与乡镇“四个平台”品牌工作相结合,深化合作框架协议;二是要积极探索公证协助审判业务,充分发挥公证在司法审判中的积极作用;三是要为律师履职提供更多便利,建立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形成良性互动,促进法律共同体的融合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