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对簿公堂 法官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
作者: 更新时间:2018年05月25日 13:10:57 星期五 |
沈家有兄弟二人,沈家老大今年64岁,以前在厂里上班,现已退休;沈家小儿子今年58岁,现在某设计院工作,工资收入不错。沈家父亲早年在单位里上班,有稳定收入,但母亲金某一直没有正式工作,依靠父亲的工资生活。2015年沈家父亲因病去世后,母亲金某一直跟老大生活,如今已85岁高龄。按说一家人条件都不错,关系应该非常融洽,但是金某与小儿子的关系却是水火不容。 这已经是母亲与小儿子第三次对簿公堂了。2005年,因为一套营业房的权属问题,沈家父母与小儿子夫妻打了一场官司,最后营业房的权属归小儿子夫妻所有。因为这场官司,沈家父母与小儿子夫妻的关系变差。十多年间,双方互不来往,甚至在沈家父亲去世时,小儿子也未到场。2017年,因为沈家父亲名下的住房,母亲与小儿子又起继承纠纷,最后根据沈家父亲生前立的公证遗嘱,法院判决住房归母亲金某所有。这更加深了母亲与小儿子之间的矛盾。母亲金某认为小儿子这十多年来未尽到赡养义务,自己年事已高,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故要求小儿子承担每月赡养费800元,今后产生的医疗费自费部分由两个儿子平均负担。为了便于查清案件事实,法院依法追加了沈家大儿子为共同被告。 在庭审过程中,大儿子表示母亲一直跟随自己生活,也愿意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对母亲的诉讼请求没有异议。小儿子则向法官表示,赡养母亲是法定义务,他不逃避。但是,希望母亲能够对去世后如何处理名下的住房作出明确表示。同时,小儿子表示自己的妻子没有工作,儿子在国外读书,家庭负担比较重。而母亲每个月都有父亲单位的遗属补助金和农保的养老金,所以请法庭酌情考虑赡养费的数额。 听到小儿子要求其明确去世后如何处理名下住房的要求,母亲金某当场落泪,情绪非常激动,“我都还没有死呢,你们就想要我的财产?我死之前肯定会把房子处理好的。”法官也对小儿子进行了教育:“父母财产的处分与赡养没有必然联系,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没有条件可以谈。” “法官,你不知道,我母亲年纪大了,弄不灵清了,今天要不把这个问题谈好,以后她的财产要被别人霸占的。”小儿子说。听到这话,大儿子的脾气也上来了,双方吵成一团,加上两家媳妇都参与进来,场面十分混乱。 法官见此情形,立即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分别做调解工作。一方面再次指出,小儿子的想法是极其错误的,另一方面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被告,无论你和母亲,甚至兄弟之间有多少恩怨,但是你父母将你抚养长大总是事实。你如今之所以能够在设计院工作,并凭这份收入支撑起自己的家,也是你父母培养的结果。你自己也是有儿子的人,难道你希望自己年纪大了之后,也像你母亲一样需要通过诉讼的途径才能获得赡养费吗?”沈家小儿子听后,沉默不语。 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小儿子愿意放下之前的恩怨,好好照顾母亲,让母亲安度晚年。对于赡养费的数额问题,老人表示数额可以降低至600元/月。沈家小儿子听后表示接受,同时也表示除了以后按时把赡养费打到老人卡里之外,也会抽空去看看母亲。 案件调解结束后,85岁高龄的金某双手合十,不断对法官鞠躬致谢。法官心里除了处理好一个案件后的欣慰以外,更多的是感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