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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好好说“再见”

作者:    更新时间:2018年06月19日 16:23:57 星期二

    “公法官,房子的事情总算处理好了,谢谢你。他明天去找你办手续,麻烦你转告他一声:祝他今后一切顺利。你知道我们因为房子的事情关系闹得挺僵,这话当面我说不出口。还有,儿子周五运动会有项目,他说希望爸爸去帮他加油。”

    想到当初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每次见面都吵得不可开交,很多次两人吵完不过瘾还顺便拿自己出气,小公觉得这一句“谢谢”来得实属不易。

    这是一件离婚后财产纠纷执行案件,涉案房屋系张某(丈夫)、王某(妻子)夫妻共同所有,协议离婚时约定房屋归王某所有,但离婚后张某一直未协助王某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此,王某诉请张某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协助办理,法院依法判决支持王某的诉请,但张某一直未协助办理,王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房子已经判给我了,你马上过户给我!”

    “你挑唆儿子不认我,我肯定不会去办!”

    第一次协调,两人针锋相对不算,差点还上演“全武行”。眼见面对面的调解无效,小公决定“分头突破”。面对王某的不断催促,小公既尽力安抚又让她不断看到希望;面对张某的拒不配合,小公打算先了解下问题的症结在哪里,既然离婚时愿意将房屋给王某,不配合总有原因。经过与张某多次沟通,小公终于理顺了“剧情”:张某表示和王某长期感情不和,矛盾很深,他这辈子不愿意再看到王某。双方目前最主要矛盾是离婚导致张某与儿子关系紧张,张某单方面认为系王某挑唆所致。于是小公一方面向张某释明拒不履行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督促张某主动履行;另一方面向王某释明情况,让其尝试开导儿子主动联系父亲,缓解双方关系。一段时间后,张某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以为案子就这么顺利执结,但不久王某又气匆匆找到小公说:“房子还是改不了名字,房管局不让过户,这可怎么办?法院判决就是张白纸么?”了解情况后,原来是房管局、国土局部分职能合并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后,需要法院释明房屋所在土地权利一起办理变更登记,而不仅仅是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根据新情况,小公立即联系审理法官,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顺利解决了此事。

    最终,通过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沟通,并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以出具情况说明的形式,双方当事人顺利完成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周五这天晴空万里,一所学校的运动会正进行得如火如荼,最受关注的3000米决赛正在进行最后几百米的冲刺,一个一脸阳光的少年始终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最后一百米他反而加速,因为终点有他的父亲张开双臂在等着给他一个久违的拥抱。(通讯员 于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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