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强制腾退一处商品房 |
作者:朱陈伟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8年11月14日 08:45:06 星期三 |
陈某某、张某某夫妻俩被多人申请强制执行,涉案标的240余万元。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陈某某夫妻俩始终不肯露面,也不接听电话。8日上午,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依法对登记在陈某某、张某某名下的一套商品房进行强制腾退。 当日上午9时,区人民法院的四辆警车、十多名执行干警,来到位于於潜镇环城西路的某小区。 “有没有人在?”执行干警数次敲门后,确定屋内无人,开锁公司的开锁师傅强制开锁进入房内。 这是一套面积约12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四房两厅两卫一厨,屋内生活物品杂乱堆放。区公证处工作人员对屋内物品逐一作了视频取证与登记。 “你看,这里面的树是刚刚被挖走的,就留了一个盆子。”执行干警指着一处盆栽说。 记者观察发现,除了冰箱、空调、床、餐桌、沙发等大件物品外,电视机等物品都已被拿走。在厨房间,角落里散落着四五颗蒜头,洗碗槽里还留有积水,好像不久前有人来过。 家政公司工作人员对留在屋内的衣服、鞋及一个保险柜,进行了打包,执行干警在打包袋上贴好封条,将物品暂存在该小区某车库内,等待被执行人领取。 那么,这么大的一套房子,为什么会被强制腾退呢?这还得从一起民间借贷的案件说起。2016年,陈某某夫妻俩向王某借款200余万元,到期后始终未还。另外,他们作为被执行人还有1件案子,涉案标的约40余万元。 今年1月以来,执行干警为了找到陈某某夫妻俩,先后七次来到小区,都扑了空。之后,又三次前往陈某某的老家太阳镇某村,希望其父母帮助做思想工作。但均无果。 6月,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案涉房屋门口张贴强制腾退房屋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陈某夫妻俩在指定期间自动履行腾退义务,但一直未腾退。8日,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在整理完屋内物品后,执行干警对该房产张贴了封条。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法院将尽快对该房产进行委托评估和司法拍卖,尽早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