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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法院篇)

作者:临法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9年02月18日 08:56:46 星期一

2018年以来,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的一年,将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改革创新,勇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为我区深入实施“三化”战略,持续发力“六大硬仗”,奋力实现美丽幸福新临安建设大跨越提供新的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聚焦主业 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2018年,区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严格公正司法,全年共办结案件16506件,较2017年上升了17.6%。尽管案件数量增长,但民事调撤率、诉前化解率等反映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指标仍位居全省前列。

区法院通过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理该院历史上被告人人数最多的案件——134人的电信诈骗案,整个庭审历时6天5夜,累计投入警力保障350余人次;对通过在酒中投洒迷药后利用赌博骗取钱财的沈某某等人判处了十一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有力地遏制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在清凉峰国家保护区巡回审理了全省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运用修复性审判机制,判令被告人在保护区防火林带上补种防火树种,用司法守护绿水青山。据悉,区法院全年审结刑事案件609件,判处刑罚974人,其中盗窃等侵犯财产案件149件,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147件。

民事纠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区法院灵活适用调解、判决等裁判方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对于家事案件,通过柔性审判方式,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全年审结离婚、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658件,调解撤诉结案443件。以放贷为主业的“职业放贷人”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为严格规制“职业放贷人”诉讼行为,区法院发布了首批“职业放贷人名录”,并向区检察院、公安分局通报,强化民间借贷的协调治理。受经济形势和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涉买卖、承揽合同以及房地产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全年受理该类案件3600余件。通过司法裁判,维护市场交易规则、倡导社会公平诚信。破产案件在推动资源要素流转、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18年,审理破产案件10件,释放土地333.8亩,处置房产面积3.67万平方米,盘活资产8.25亿元。区法院全年审结民事案件8767件,同比上升10.2%。

区法院有效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运用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13件,其中27件经协调、和解促成了原告撤诉,占全部案件的23.9%。同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为87.01%,“告官不见官”的时代逐渐远去。

执行破难 当好群众利益的维护者

执行是胜诉当事人权益兑现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区法院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全面宣战“执行难”。全年办结执行案件6901件,执行到位金额10.84亿元,同比上升了15.91%和50.56%。

这一年,区法院突出执行的强制性,不断强化执行力度,开展 “终本案件回头看”“冬日暖阳”“集中腾房”系列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对一批涉民生案件、金融纠纷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在执行措施上,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三个一律”举措。全年上网布控1726人,司法拘留718人。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一“网”打尽,共冻结存款1.09亿元,查控车辆647辆、不动产635处,通过网络司法拍卖资产377件,成交金额达5.2亿元。在打击拒执犯罪上,对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叶某等6人判处刑罚,将涉嫌拒执犯罪的章某某、杜某某6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中周某某私自变卖土地厂房设备拒不执行判决一案,入选了最高院打击拒执的十大典型案例。

这一年,区法院突出执行的规范性,着力打造阳光执行,让执行看得见、受监督。通过执行办案系统,实现办案全程留痕,及时录入查控、拍卖、拘留、送达等重要节点信息,并通过短信告知当事人,便于申请执行人及时了解执行进程,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建立院领导领办督办制度,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实行“挂图作战”,逐个制定执行方案,明确化解期限,做到各个击破。同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公证、媒体参与执行、见证执行,不断规范执行工作。

这一年,区法院突出执行的联动性,进一步压缩“老赖”生存空间。与纪委、公安等联动部门之间实行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依托征信系统,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失信惩戒机制,使“老赖”在乘坐高铁、飞机等高消费等方面受到严格的审查和限制,全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490人,限制高消费7480人,曝光2500余人次;与区公安分局建立“院所合作”社会矛盾化解新机制,在拘留所设立矛盾纠纷化解室,由拘留所协助配合法院对被拘留的被执行人进行法制教育,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共筑平安 当好社会治理的参与者

从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到拓展“枫桥经验”多元化解纠纷,再到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区法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共筑平安。

加强法治宣传,源头预防矛盾纠纷。2018年9月27日,区法院在天目山镇桂芳桥村上演了一场普法宣传真人秀,受到村民热列欢迎。据悉,区法院共参加了7场平安临安建设宣传活动,助力平安建设。除此之外,区法院还开展21场公众开放日活动,党员群众等1000余人次来到法院参观旁听,零距离接触法院。“请进来”的同时,区法院积极“走出去”,通过送法进校园、法制小分队进村入户、服务企业360°大走访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拓展“枫桥经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2018年6月,区法院在锦北街道综治中心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一起长达半年、涉及29人的群体性欠薪事件成功化解。该案是 “法官进中心”处理纠纷的一个缩影。区法院注重镇街联动,坚持开展“周四有约”,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立案、调解等上门司法服务,通过综治搭台、法院调解的纠纷处理模式,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为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我们法院已经建立了道交、金融、公证等多个诉调衔接平台,引入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专业力量。”立案庭负责人介绍说。区法院为公证人员、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安排专门的调解场地,方便他们参与案件调解,全年累计诉前调处案件400余件。

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区法院出台《关于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提出十条意见和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得到上级法院和区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一年来,区法院受理企业(不包含银行等金融机构)起诉案件1500余件,申请执行案件10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近亿元。

打造品牌 当好司法便民的践行者

2018这一年,区法院不断开拓创新,特色工作亮点纷呈。

强化智能平台运用,为定纷止争插上“云翅膀”。2018年8月,地处南京和扬州的两家公司因买卖合同对簿公堂,承办法官运用浙江ODR(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远程调解,原本长达数月的诉讼周期压缩至半小时,诉讼成本大幅降低。通过“移动微法院”,来自四川、安徽等地的农民工远程签字确认,在年前收到了拖欠已久的工资。浙江ODR平台集聚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等五大服务,“移动微法院”提供网上立案、在线送达、在线庭审等20余项服务,使诉前化解、立案执行的全流程在线流转。全年通过在线平台办理案件3500余件,纠纷化解实现“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

创新矛盾化解方式,为群众诉讼提供“星服务”。两夫妻闹离婚,孩子几番企图自杀并辍学,眼看一个家庭就要破裂,由于“山花”帮帮团成员的心理介入,这对夫妻重归于好,孩子也考上了大学,而这只是“山花”工作的一个缩影。 “山花”帮帮团是区法院联合区妇联建立的一支家事调解员队伍,她们普遍具备心理咨询师资质,凭借丰富的人生阅历,积极参与家事案件调解,协助法官判后答疑,给予当事人心理疏导。2018年,“山花”已参与调解家事案件49件,调解成功33件,另外16起案件当事人经过“山花”的心理辅导情绪得以疏解,能够理性、平和地参与诉讼。2018年9月7日,区法院和上田村联合打造了上田“微法庭”,在村设立在线平台服务点,村民不出村即能享受法律咨询、在线立案调解等诉讼服务;组织村民集中观看典型案例的远程庭审直播,开展普法教育;聘请村干部作为特邀调解员,协助调处农村纠纷,同时指定法官培训指导,提升调解能力。自“微法庭”成立以来,共引调案件18件,其中成功12件;组织庭审直播3次,参与观看200余人次。

打造廉政文化基地,推动全院刮起“清廉风”。为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文件精神,区法院开展一系列活动,推进清廉法院建设。该院在区图书馆举办“根语清风”根雕展,以“清廉”“法治”“公正”为主题,展出作品共60余件,弘扬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清廉法院文化。该院以政法机关廉政教育示范点为契机,在旁听等待区设立“廉洁奉公、清正为民”八幅书法作品构成的廉政文化走廊以及清廉立体雕塑,以现实案例警示大众,同时近600名公职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接受廉政教育,树立清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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