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涉毒案件新闻发布会 |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9年04月19日 15:42:41 星期五 |
4月19日上午,我院一审公开宣判四起毒品犯罪案件。对彭某某等4人分别判处七年八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随后,我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18年以来的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进行通报: 2018年以来,我院共审结涉毒品犯罪45件48人,罪名主要集中在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分别是24件和21件。上述案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9人,占18.75%,其中2人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2人被判处最高的十五年有期徒刑。同时依法适用财产刑,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对毒品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犯罪工具以及毒资,依法全部收缴,对尚未追回的责令继续追缴。据统计,近期审理的毒品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第一,犯罪主体渐呈现本地化趋势,青壮年居多,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从犯罪主体的籍贯来看,本地人犯罪比例有所增加,70后、80后成为毒品犯罪的主要人群,占总数的80%,同时90后参与毒品犯罪的人数也出现增多趋势。文化层次上,普遍为初中或以下文化程度,学历最高也只有高中文化,且大部分人员无固定工作。 第二,涉毒犯罪的被告人再犯率高。根据统计,涉案的48名被告人中,有犯罪前科的人数为15人,占比高达31%,而85%以上的被告人有吸毒情节并被行政处罚,具有前科劣迹。因此,针对涉毒犯罪案件的特点,临安法院在缓刑适用上严格把控,上述48人中只有2名罪行较轻且无前科劣迹的容留他人吸毒被告人被判处缓刑,缓刑适用率仅4.1%。 第三,查处难度大,多为疑难复杂案件。涉毒犯罪隐秘性极高,取证困难,而涉毒罪犯的再犯率高,被告人反侦察意识强,很多案件中上下家之间交易往往是“人毒分离”,再加上刑法对涉毒犯罪的惩罚力度大,因此,涉毒犯罪中零口供、翻供现象不胜枚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