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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自己 帮助别人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9年07月04日 10:01:34 星期四

访谈者简介

黄晓玲,浙江杭州人,1984年,在临安市物价局(现杭州市临安区发改局)上班,现任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2007年3月加入“山花”帮帮团,成为第一批山花。

访谈内容

小编:黄老师,您好!很高兴有机会采访您,据我了解您一直在发改局工作,那么,您是如何与“山花”家事帮办团结缘的?

黄晓玲:当初参加党工委组织的心理咨询培训,培训以后,感触特别深,就想:这么好的培训,这么有意义的内容,如果可以给更多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更多的人,那该多好啊!之后,妇联和法院就搭建了“山花”帮帮团这个平台,给我们提供将理论转化为实践的机会。

小编:黄老师,至今为止您参加的调解有多少件?调解成功的案件多吗?

黄晓玲:我参加调解的案件有七八件,虽然不多,但是基本调解的结果都很好。

小编:黄老师,您对调解工作有什么心得体会,请您跟大家分享一下。

黄晓玲:当时参加调解工作,想要提高自己,我一直在机关内部岗位上班,基层实践能力比较欠缺,很想通过学习,帮助别人,也很幸运可以成为“山花”帮帮团的一员,让我可以直接与当事人接触,面对面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这一年多来收获了很多。在我看来,调解是很重要的,调解需要技巧也非常有意义。法律是有刚性的、原则性的,而家事纠纷却是千差万别的,因为家庭条件、生活条件不同,矛盾也不同。经过几次调解,对家事调解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往大了说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往小了说可以帮助一个家庭,真的非常有意义。

小编:您调解的案件中有没有什么案件、或者当事人给您留下深刻的印象?

黄晓玲:2018年下半年,我参加了一起离婚案件的调解,印象深刻。我记得当时是从早上9点一直调解到下午5:30,最后结果是调解离婚的。其实这个案件的案情不复杂,但是当时因为小夫妻双方的父母都在,现场情况比较混乱、复杂。后来分头调解,做小夫妻两个的工作,后来,女方同意离婚,但是对抚养孩子的问题存在争议。经过调解,考虑到孩子一直由男方的母亲带,女方同意支付抚养费。这个案件的成功之处还在于矛盾化解比较彻底,小夫妻及双方父母从吵架到相互理解,共同解决问题。最后,女方父母对男方母亲说:“亲家母,你辛苦哈,带小孩以后就辛苦了。”听到他们这么说我们心里也很欣慰。

小编:经过调解,当事人及家属都可以认真对待问题,最终一起解决问题,真的非常理想的结果,那黄老师,您在调解中有何好的经验跟大家分享?

黄晓玲:我认为调解需要注意倾听,从倾听中找出问题的关键点。围绕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调解工作。

小编:黄老师,您平时的生活是怎样的,有什么兴趣爱好?

黄晓玲:我啊,是一个热爱生活,性格直爽,心直口快的人。很热心的。兴趣也非常广泛,烹饪、瑜伽、爬山等,业余生活很丰富也很充实。

小编:您的生活真实多姿多彩,最后,请问您对“山花”帮帮团调解工作有何寄语?

黄晓玲:一直以来自己的工作都非常平淡,可以说是“默默无闻”,但是自己努力过、付出过,现在想想非常有意义,可以说“工作是美丽的。”尽管繁琐,但却真实。我想今后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可以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调解,和“山花”们一起调解更多的矛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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