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况 统计数据 新闻中心 审判动态 执行信息 法庭聚焦 法院文化
欢迎访问临安人民法院网站: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出彩法院人 > 出彩法院人

郑洪志同志先进事迹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9年07月04日 11:47:09 星期四

郑洪志,男,1978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郑洪志同志2008年研究生毕业后于同年7月进入临安法院工作,2010年任命助理审判员,2013年任命审判员,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挂职政法委执法监督科从事执法监督员工作,2017年担任民二庭副庭长,2017年成为一名员额法官。在法院工作的10个年头里,该同志秉持“人民群众无小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勤勤恳恳、孜孜以求,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努力地完成每年审判任务,在审判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政治修养,提高法官职业道德素质

郑洪志同志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动摇,积极参加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政治觉悟。能够积极参加院里和庭里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平时注重政治理论学习,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院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思想境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向领导和先进人物看齐,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大局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坚持用最新的理论成果开拓思维、武装头脑,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平时工作生活中,严守法官职业道德,时刻保持廉洁和中立的态度对待当事人,自觉维护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以廉洁自重自警,坚持做到按原则、按程序办事,不以权谋私。牢记法官的职业底线,自觉约束业务活动,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

二、努力化解矛盾,不断提高案件审理效果

郑洪志同志任劳任怨、勤奋工作、乐于奉献、勇于担当。他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一直是办案的一把好手。近年来,本院案件数量收案每年大额增加,面对案多人少、所在庭室办案力量不足的局面,该同志作为庭里的业务骨干在工作中勇挑重担,主动多办案、快办案,承担了院派出法庭提交上来的涉群体性复杂疑难案件及杭州中院发回重审需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审判任务,多项办案质效数据居于院办案数据前列。几年来,年均办结案件数量在本院始终名列前茅,2016年1月至12月,该同志共审理办结案件405件。2017年1月至11月,已经累计审理办结案件357件,在已经审结的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为188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有169件,调撤率达47.46%。该同志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认为应当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尽可能通过调解减少当事人之间的激烈对抗,也能使当事人增强对最终裁判结果的认同感,容易服判,矛盾纠纷也得以缓和。审理案件过程中,该同志通过当面或者多次电话与当事人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其利益诉求,寻找合意点,设计妥善的调解方案,当事人经常被他的韧性所感动而愿意接受调解。郑洪志同志讲究“辨法析理,胜败皆服”。虽有些案件经过调解双方分歧仍较大,只能通过判决确定结果时,他始终通过详细地辨法析理让当事人心平气和地接受裁判结果,让当事人拿到判决书一目了然。所谓“赢得有理,输得服气”。在多年审判工作中,没有发回重审案件,也无上访案件,今年改判案件3件,均为二审中当事人提供新证据而改判,改判瑕疵率为0,很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摆正自身位置,积极协助正职开展工作

2017年3月,承蒙院党组信任,有幸被任命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在平时工作中,郑洪志同志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勇挑重担,主动承办“硬骨头”复杂疑难案件,注重审限意识、程序意识。摆正自己副职的位置,注意协调关系,坚决贯彻上级法院和区委、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围绕公平、公正、效率、和谐的主题开展工作,配合正职努力构建一个讲正气、讲团结、讲大局、讲业务、讲素质、讲廉洁的庭室。积极协助庭长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审判效率。严格执行案件审限规定,加强案件审理流程,每周检查超时案件,及时提醒案件承办人。立足审判实践,协助庭长搞好民二庭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配合庭长完善员额法官会议制度、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检查总结制度、法律文书三校对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对发挥集体智慧,总结案件经验和教训,了解和运用新的审判思路,避免差错,提高案件审判质量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作为庭里的廉政监督员,该同志切实履行庭里廉政监督员的职责,及时传达各级领导部门的廉政文件及精神,配合庭长努力营造庭室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全庭目前为止没有一名干警出现廉洁问题。

总之,郑洪志同志作为一名基层法官,能够做到干干净净办案,清清白白做人。10年法院工作来,郑洪志同志平时工作中为人谦逊真诚,处事公道正派,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诚恳、友善,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能够严格执行上级和单位的各项制度规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守审判秘密和纪律。

首页 法院概况 统计数据 新闻中心 审判动态 执行信息 法庭聚焦 法院文化
主办: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Copy ©right 2011-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临安新闻网 浙ICP备05078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