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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在银行有个保险柜,号称总价值5500万

作者:临法  钱江晚报  更新时间:2019年08月14日 18:34:58 星期三

法官很惊喜,结果却很喷饭:实际只值7.6万

一个存在银行里的保险柜,其所有人是杭州市临安区法院的被执行人杨某。柜内清单显示:内有拉长石1件,宝石手链5串,钻戒13枚,瓷器2件,并写着物品总价值:5500万元。

然而,在法院查封并强制开启这个保险柜,并送去鉴定后,法官傻眼了——保险柜内物品的价值根本不值5500万元!除了两件瓷器,其他几件物品的价值总共7.6万元。

2016年8月,樊某、来某与杨某在房屋转让过程中发生纠纷,临安区法院判令杨某支付购房余款及相应违约金合计62万余元。同时,杨某在临安区法院和杭州地区其他法院还有多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不仅如此,她还有着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不仅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人也下落不明,堪称“教科书般的老赖”。

樊某、来某于2017年11月申请执行后,法官7个月来都未发现杨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于2018年6月终结执行程序。不过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仍继续搜寻财产线索,终于发现,杨某在杭州有个保险柜,且柜内有价格不菲的财物。

经过核实,执行法官终于在杭州某银行发现杨某的保险柜。执行程序立即恢复,法院成功对保险箱进行了查封。执行法官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后,银行同意配合开柜。

但是,一系列问题又摆在执行法官面前。根据银行相关规定,保险柜钥匙由客户自行保管,银行并无备份。如何打开保险柜,保证柜内物品不受损,且公正地呈现开柜过程?于是开柜当天,承办法官邀请公证人员到场,全程参与保险柜强制开启工作,并由公证处进行全程记录和录像,对保险柜内财物予以清点造册,出具公证书。

打开保险柜后,里面的东西完好无损,经现场清点,共有戒指13枚、手链5串、长石1件、瓷器2件。但是这些珠宝首饰的真实价值多少,还需经过专业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这5串手链镶的不是宝石,13枚“钻戒”镶的也不是钻石,全是人工合成的锆石,总计价值与自述价值相去甚远,只有7.6万元。经过司法拍卖,这批财物最终以6.9万元成交。2件瓷器由于鉴定评估流程较为复杂,将另行予以处置。

对于被执行人杨某,法院将继续对其展开布控,查找其下落以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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