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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工作带给我们的启示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9年09月10日 10:16:36 星期二

演讲人:刑庭员额法官谷敏佳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扫黑除恶给我们的启示。今年以来,扫黑除恶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保护伞的问题也同样受到关注。所以我想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会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吗?在座的各位一定会坚决摇头,甚至你还会想,保护伞这个词离我们太遥远了。那么我再问几个问题,也许你就会犹豫了。比如一个多年不联系的初中老同学突然加了你的微信,嘘寒问暖客套热情,邀你看星星看月亮谈诗词歌赋聊人生哲学,顺便聊聊他二舅爷家孙子的寻衅滋事案能判多少年,你去不去?比如一个同村老乡找到你老家父母面前,仔细打听你啥时候回门,想当面“请教”关于农村土地纠纷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话里话外就是想让你帮忙到承办案件的同事那里打听案情,你见不见?再比如逢年过节了,老朋友送你一刀刚杀的年猪肉,你正寻思礼尚往来给老朋友拿点老家的笋干,发现猪肉里夹着几张超市卡,你收不收?面对这些夹杂着人情往来的琐事,大家心里的那杆秤还能放平吗?也许有人认为这跟保护伞相差甚远,这是小题大做,真是的这样吗?

随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在侦破大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同时,一张张“关系网”也浮出水面,一把把“保护伞”也露出原形,特别是一些牵涉到法院干警的案件,令人怵目惊心。今天我就来讲述两个真实案例。

周金英,滨江法院退休干部,退休前历任滨江法院刑庭庭长、审委会专委、副调研员。虞关荣,滨江黑老大,领导的涉黑组织盘踞一方,为非作恶。一个是法官,是手握法槌的裁判者;一个是黑老大,是应当在法槌下接受裁判的人。这样身份迥异的两个人,却因为扫黑除恶联系到了一起。今年春节前,虞关荣窝案爆发,背后的保护伞浮出水面,其中就包括周金英。从接受宴请和拜年送礼,到参加虞关荣父亲的葬礼,公然为虞关荣站台,周金英和虞关荣的关系通过一件件人情往来的“小事”越来越密切。2018年3月,滨江法院正在审理该涉黑组织一重要成员的刑事案件,周金英在收受了1万元超市卡后,向主办法官说情打招呼,并在庭审和宣判的过程中,违规安排被告人和家属见面,当时周金英本人也在场。几年来,周金英还收受了100余万的贿赂款。周金英原本是同事眼里爱岗敬业的“周大姐”,现在却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是什么让这样一位法治星空下最美丽的身影抹上了黑色,我想也许就是一顿不该吃的饭,一次不该收的礼,一句不该讲的话,也许就是你我在工作中、生活中常常遇到的那些小事情,正所谓毛毛细雨湿衣服,点点私心毁名节。

金钱、名利、权势,面对诱惑有人沉沦了。亲情、友情、爱情,面对羁绊有人动摇了。孙小果,“大名鼎鼎”的昆明恶霸,1994年因强奸罪被捕,其生母和继父为他四处活动,以虚假患病证明,为他取保候审以及保外就医。1998年,孙小果又因犯有多项罪名被判死刑,但经过其生母操作后,不仅“死里逃生”, 更获得快速减刑出狱,其中也有法院和监狱相关人员共谋。

每一次看到听到这样的新闻,我为之叹息,也为之痛惜。从各地通报的案例来看,由于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拉下水的政法干部还有不少,原因虽然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利益的诱惑”,比如周金英贪图的是财,孙小果父母是一味护犊子,他们之所以成为保护伞,就是将敬畏法律的初心抛之脑后,将不该收的财和不该讲的情,错误地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今天我们在这里晒一晒丑恶,不是自我否定,而是自我警示。身为法院人,首先要心存敬畏。奉法者,知法而守法,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故我们应敬畏党纪、敬畏法律。身为法院人,还要远离诱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火,不遏则滔天。身为法院人,更要摆正情与法的天平,育法内之情,司法为民,弃法外之情,杜绝徇私。警钟长鸣、切记切记!

以上就是我的演讲内容,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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