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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犯罪案

作者:朱陈伟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9年09月29日 10:14:45 星期日

涉案资金达10多亿 受控12项罪名

2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受审被告人有20名,受控12项罪名,涉案资金达10多亿元。这也是我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审理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因案情复杂,该案庭审时间将持续一周左右。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华某某长期在杭州市萧山区混迹社会。2008年以来,华某某纠集被告人戴某某、张某某在萧山区组织他人进行聚众赌博犯罪活动。同时,华某某为攫取经济利益及扩大其势力和影响,通过培植亲信、纠集社会闲散和前科劣迹人员等方式,先后网罗被告人戴某某等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跟从其后,以月息5%-12%不等高利息向他人放贷获利,并对未归还借款的人员,有组织地实施长时间跟随滋扰、纠缠及聚众造势等软暴力讨债行为。

为进一步扩大组织的规模和利益,华某某又与中国澳门、新加坡、越南等地的赌场进行合作,组织中国境内人员至国(境)外赌场进行赌博活动从中非法获利,并对未及时归还赌资的赌博人员以“吃跟班”等软暴力方式催讨赌资。

2016年下半年以来,华某某又通过强迫手段成为杭州坚塔银元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利用垄断优势控制混凝土价格及供货市场,扰乱混凝土行业的市场秩序。该组织在发展壮大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华某某为组织、领导者,华某明、戴某某、华某红为骨干成员,韩某、邓某某等18名其他成员为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悉,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高利放贷、开设赌场、高利转贷、寻衅滋事、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81起,从中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2010年至2018年8月,以被告人华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共计高利出借资金人民币13.4亿余元,收取高利息人民币1.49亿余元。2011年至2018年8月,该组织招揽赌客赴境外参赌,为赌客预支、兑换赌博筹码赌资累计人民币2.55亿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华某某等人的上述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12项罪名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系共同犯罪,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被告人华某某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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