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谢关洪送达裁定书的公告 |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9年10月18日 14:48:19 星期五 |
杭 州 市 临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0185民初3246号 谢关洪: 本院受理原告沈建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85民初324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准予原告沈建明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沈建明负担。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19年10月17日 联系人:王潇潇/吕超献 电话:0571-63886655/63886656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绿筠街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於潜人民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