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况 统计数据 新闻中心 审判动态 执行信息 法庭聚焦 法院文化
欢迎访问临安人民法院网站: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送达公告 > 送达公告

关于向吕毕云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19年10月22日 15:30:24 星期二

杭 州 市 临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0185民初5413号

吕毕云(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云中绿园):

本院受理原告周建良诉你(单位) 吕毕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

一、被告立即支付货款16200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年利率6%上浮50%即年利率9%的标准支付从2014年11月18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支付利息损失(其中截至2019年9月24日止的逾期支付利息损失为7978.5元);以上暂计:24178.5元;

二、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2月10日15时30分在本院10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9年10月22日

联系人:石磊

电话:0571-61072758

本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958号

首页 法院概况 统计数据 新闻中心 审判动态 执行信息 法庭聚焦 法院文化
主办: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Copy ©right 2011-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临安新闻网 浙ICP备050782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