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黑社会性质组织24名成员被判刑,涉案金额16亿元 |
作者:葛熔金 澎湃新闻 更新时间:2019年10月29日 15:21:23 星期二 |
10月17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华某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犯罪案件。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临安法院获悉,该组织涉案79起,涉嫌13项罪名,涉案金额16亿余元,包括主犯华某福在内的24名被告人被判二十五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其中,首要分子华某福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罚金2251.8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本文图片均来自“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华某福长期在杭州市萧山区混迹社会,多次参与赌博活动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2008年起,被告人华某福纠集被告人戴某某、张某某在杭州市萧山地区组织他人进行聚众赌博犯罪活动。2009年以来,被告人华某福为攫取经济利益及扩大其势力和影响,通过培植亲信、纠集社会闲散和前科劣迹人员等方式,先后网罗被告人戴某某等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跟从其后,以月息5%~12%不等高利息向他人放贷获利,并对未归还借款的人员,有组织地实施长时间跟随滋扰、纠缠及聚众造势等软暴力讨债行为。 为进一步扩大组织的规模和利益,被告人华某福又与中国澳门、新加坡、越南等地的赌场合作,组织中国境内人员至国(境)外赌场进行赌博活动,从中非法获利,并对未及时归还赌资的赌博人员以“吃跟班”等软暴力方式催讨赌资。 2016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华某福又通过强迫手段成为杭州坚塔银元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利用垄断优势控制混凝土价格及供货市场,扰乱混凝土行业的市场秩序。该组织在发展壮大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华某福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华某明、戴某某、华某红为骨干成员,被告人韩某、邓某某等18名其他成员为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经查,仅2010年至2018年8月间,以被告人华某福为首的犯罪组织共计高利出借资金人民币13.4亿余元,收取高利息人民币1.49亿余元。2011年至2018年8月,该组织招揽赌客赴境外参赌,为赌客预支、兑换赌博筹码赌资累计人民币2亿余元,获利折合人民币至少3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