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崔伟送达判决书的公告 |
作者: 更新时间:2019年11月05日 16:04:24 星期二 |
杭 州 市 临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0185民初2977号 崔伟(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庐山里): 本院受理原告陈忠凤诉被告崔伟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85民初29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准予原告陈忠凤与被告崔伟离婚。 本案受理费300元,由原告陈忠凤负担。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本案联系人:杜丽云 电话:0571-61079669 本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9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