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杭州物华投资有限公司送达裁定书的公告 |
作者: 更新时间:2019年12月11日 17:00:00 星期三 |
杭 州 市 临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0185行审28号 杭州物华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杭州市临安区林业局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其作出的杭临林罚书字[2018]第4-4号行政处罚决定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85行审28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对申请执行人杭州市临安区林业局于2018年9月18日作出的杭临林罚书字[2018]第4-4号行政处罚决定中恢复原状的内容准予强制执行,由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9年12月11日 联系人:张斌 电话:0571-6107276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9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