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徐青平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
作者: 更新时间:2019年12月25日 16:46:53 星期三 |
杭 州 市 临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0185民初6382号 徐青平(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联盟村): 本院受理原告黄树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 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50000元。 二、由被告承担诉讼费。 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3月10日14时在本院昌化10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张琼华 电话:0571-63668682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唐昌街2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