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柱院长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骆安全区长出庭应诉 |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20年01月03日 10:15:46 星期五 |
12月31日上午,我院公开审理王某某诉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撤销强制决定一案,王文柱院长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区长骆安全作为区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区府办、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工作人员共5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 区长带头出庭应诉,对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人能够直观了解行政执法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是化解行政争议、规范执行行为的重要环节。今年以来,我院不断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告官见官”“出庭出声”成为常态,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法制部门沟通,对所有案件均向行政机关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告知书》《行政负责人出庭通知书》等,书面告知权利义务、开庭信息及法律后果,并由法制部门进行督促。 二是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保障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工作协调和信息交流,组织行政机关部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旁听庭审观摩,通过以案释法、研讨交流等形式增强行政应诉人员的庭审应变、法律表达、沟通协调等能力。 三是巩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成果。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纳入法治政府考核,每月向区司法局通报涉诉案件情况及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