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临安屹立食品厂送达裁定书的公告 |
作者: 更新时间:2020年01月20日 17:00:00 星期一 |
杭 州 市 临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0185行审54号 临安屹立食品厂: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其作出的(杭临)市管罚处[2018]19号行政处罚决定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85行审54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对申请执行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月31日作出的(杭临)市管罚处[2018]19号行政处罚决定中罚款人民币50000元及加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内容准许强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0年1月20日 联系人:谢忠强 电话:0571-6107276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9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