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庞夏平送达传票的公告 |
作者: 更新时间:2020年02月03日 11:15:00 星期一 |
杭 州 市 临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0185民初5632号 庞夏平(杭州市临安区太阳镇横路村): 本院受理原告昆明贝巴拉花卉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 一、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6500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14983元(从2017年12月16日起暂计算至2019年9月15日止,实际计算至履行之日)。 二、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4月15日9时00分在本院10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0年2月3日 联系人:陈菲 电话:0571-61075032 本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9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