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金亮送达传票的公告 |
作者: 更新时间:2020年02月03日 16:05:37 星期一 |
杭 州 市 临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0185民初5527号 金亮(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上田村): 本院受理原告王红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 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50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4月7日上午10点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30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20年2月3日 联系人:应秋 电话:0571-61103786 本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9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