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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王云飞送达传票的公告

作者:    更新时间:2020年02月11日 11:14:24 星期二

杭 州 市 临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0185民初5769号

王云飞(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铺村):

本院受理原告何忠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

一、要求被告归还原告借款50000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4月16日9时00分在本院204审判庭公告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0年2月11日

联系人:袁书月

电话:0571-61096932

本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9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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