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李文送达开庭传票的公告 |
作者: 更新时间:2020年02月26日 17:56:38 星期三 |
杭 州 市 临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0185民初5790号 李文(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万马.樱花公馆): 本院受理原告费燕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 一、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10000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5月12日9时30分在本院205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舒人俊 电话:0571-61075138 本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9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