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曾兰送达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
作者: 更新时间:2020年03月19日 17:56:41 星期四 |
杭 州 市 临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0185民初6639号 曾兰(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江川村): 本院受理原告曹小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本院裁定终结诉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85民初6639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内容如下: 本案终结诉讼。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联系人:陶祖法 电话:0571-63630300 地址: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岛石街昌北人民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