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黄凯送达开庭传票的公告 |
作者: 更新时间:2020年03月26日 19:08:39 星期四 |
杭 州 市 临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0185民初4756号 黄凯(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畈龙村): 本院受理原告朱文卿诉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 一、判令被告黄凯归还借款10000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本案再次安排开庭审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5月27日10:00在本院审判大楼205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0年3月26日 联系人:李益 电话:0571-61072750 本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9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