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李世清、赖美丽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
作者: 更新时间:2020年04月20日 18:58:59 星期一 |
杭 州 市 临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0)浙0112民初752号 李世清(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后山巷)、赖美丽(杭州市临安区西天目乡村): 本院受理原告严斌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 一、判令两被告归还借款叁拾叁万元整,支付利息拾叁万捌仟元整(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之后的利息仍按该利率标准计算)。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转换程序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15天。本案定于2020年7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20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0年4月20日 联系人:程睿 电话:0571-61072774 本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9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