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孔智钦送达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
作者: 更新时间:2020年04月23日 17:05:41 星期四 |
杭 州 市 临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0185民初6306号 孔智钦(杭州市临安区潜川镇外伍村): 本院受理原告赵志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85民初630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准予原告赵志龙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赵志龙负担。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20年4月23日 联系人:王潇潇/吕超献 电话:0571-63886655/63886656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绿筠街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於潜人民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