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杭州临安二牛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送达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
作者: 更新时间:2020年04月30日 17:00:08 星期四 |
杭 州 市 临 安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9)浙0185民初6239号 杭州临安二牛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何松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85民初62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准予原告何松超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何松超负担。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20年4月30日 联系人:陈菲 电话:0571-61075032 本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9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