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路又舒心!河桥微法庭解难题 |
作者: 临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4:42:09 星期三 |
老郑和老吴都是河桥镇金燕村村民,两家人之间原本有一条公共水泥路。2017年,老吴建房完工后,在路旁的一块空地上堆起施工没用完的砂子,并砌起围墙,导致原本车子开进去能掉头的道路,不能再掉头开出来。邻居老郑认为堆砂子的空地本属于自己家,是自己出于公心,主动让出来用于车子掉头的。现在空地被老吴占用了,车子没法掉头,自己干脆也堆上水泥砖、围起石栅栏、种上小白菜。最终,该通道不仅无法通过车辆,连行人走路都极其困难,沿途农户不得不绕远路。 “当年是我主动拿出承包地,用来作车辆掉头的空地,沿途8户人家才能把车子直接开到家门口,现在老吴家不念恩情,占用车辆掉头的空地堆上泥沙,在原来推到的围墙基脚上重砌围墙,把路堵了,车子不能掉头。那么好的,我也是被逼上梁山,我要求拿回原来的承包地,大家都不要走了!“老郑说。 “大家看看。镇里、村里村干部都看看!这协议上明明写的,我房子前面的这块空地归我们家用,白纸黑字,反而是他们家颠倒黑白!而且我们家砌的围墙本就是自己的使用范围,丝毫没有越界。在我家盖房子的时候,是他们家眼红举报的,导致我延期完工,多花了很多冤枉钱!“老吴家人拿出1987年的换地协议说道。 双方各执一词,换地协议的起草人、见证人都已不在了,因此很难还原协议本义。河桥镇、村干部虽多次组织调解,但都无果而终。 眼看双方就要对簿公堂,负责调解该起纠纷的镇司法所张仕军所长想到了河桥(镇)微法庭。通过“微法庭”,张所长联系到了昌化法庭郑洪志副庭长,并向他说明了老郑和老吴两家人的纠纷,邀请郑法官到场指导调解。为了更好地了解纠纷起因,郑法官同镇、村干部先是到现场实地勘察,然后邀请老郑和老吴前往河桥(镇)微法庭调解。张所长以“三尺巷”的典故教育纠纷双方“远亲不如近邻”,“疏路才能舒心”;郑法官从法律角度解释通道权属及相邻容忍义务;金燕村村干部结合精品村建设工作,拿出解决方案,并逐条细化。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于当天下午清理障碍物,疏通道路。 |